# 潜逃20年终被抓！前CEO贪污5100万美元，其妻因出借账户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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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08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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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消息：一名电子回收公司前老板被指控贪污未粉碎的电脑芯片并将其售出，获利超过5100万美元（约6460万新元）。其妻子因允许他人使用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参与该计划，于周五（5月8日）被判处监禁。

 **Thor Chwee Hwa**（57岁）是 Ng Teck Lee 的妻子，后者曾任电子回收公司 Citiraya Industries 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这对夫妇在21世纪初逃离新加坡，直到2024年12月才被逮捕，潜逃时间近二十年。

Thor 在承认一项协助 Ng 保留犯罪所得的指控后，被国家法院判处一年十个月监禁。

而 Ng 的案件目前仍在法院审理中。

Citiraya 公司代表 AMD、英飞凌（Infineon）、意法半导体（STMicroelectronics）和英特尔（Intel）等芯片制造商回收电子垃圾，在处理芯片的过程中提取贵金属。

据指控，在2003年4月至2004年11月期间，Ng 挪用了未粉碎的电脑芯片。

在首席财务官 Gan Chin Chin 的协助下，Ng 涉嫌利用包括壳公司在内的中间机构，将这些芯片出售给海外团伙，重新包装后作为标准产品销售。

Ng 通过出售这些挪用的芯片获利超过5100万美元。

在 Ng 的指示下，Gan 将这些不法所得转入了四个银行账户。

当时 Thor 是一名家庭主妇。Ng 会将钱转入 Thor 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家庭开支或她的个人消费。

## 协助开设银行账户



据称，在2003年6月20日之前，Ng 指示下属让 Thor 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并委任自己拥有该账户的有限授权书。

Gan 代表 Ng 操作该账户，而 Thor 对这些指示并不知情。

在 Ng 的指示下，一名未公开身份的 Citiraya 女性员工带 Thor 前往开户。Thor 知道对方是公司员工，且该账户与 Citiraya 相关。

她意识到，由于自己并非公司员工，并没有理由开设一个由公司使用的账户。

她同样知道自己将无法控制该账户。

账户开立后，她没有保留任何文件，之后也未再参与其中。

2003年7月10日，在 Thor 开户不到两周后，该账户就收到了来自另一个与该计划相关的账户转入的1,149,425美元。

随后，这些资金通过 Gan 的操作被转移，手段包括购买外币或证券。

## 潜逃新加坡



在收到涉嫌腐败的举报后，贪污调查局（CPIB）在2004年底至2005年初对 Citiraya 进行了调查。

2005年1月21日，Thor 被邀请前往 CPIB 协助调查，并就 Ng 的活动接受了询问。她在当天被释放。

2005年1月28日，在之前带她开户的那名女性员工告知她离开后，Thor 带着女儿、一块劳力士手表和一些金饰离开了新加坡。

随后，Thor 在海外与 Ng 会合并居住在中国。在华期间，这对夫妇伪造了印度尼西亚国民身份，Thor 使用化名为“Jane Lim Siu Mei”。

她还获取了马绍尔群岛的身份文件。

之后，两人利用伪造身份申请参加“马来西亚我的第二故乡”计划，在马来西亚居住。

他们最初住在 Thor 哥哥名下的住所，后来该房产转到了 Thor 名下。她的家人也不时在经济上给予支持。

2013年之前，Thor 将女儿送回新加坡由其母亲照顾。

在两人逃离新加坡后，当局针对 Ng 侵吞5100万美元的行为启动了法律程序。其中仅追回了2300万美元。

在被捕时，这对夫妇仍控制着价值约839,131.92新元的外币资产。

Thor 于2024年12月3日在马来西亚被捕，并于当天被遣返回新加坡。

## 量刑辩论



检方请求判处 21 至 27 个月监禁。

副检察官 Hon Yi、Shaun Lim 和 Emily Zhao 表示，Thor 放弃了对账户的控制，并对账户被滥用视而不见。

他们还将此案的跨国性质以及 Ng 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列为加重处罚因素。

检方还要求因 Thor 的潜逃行为增加六至九个月的刑期。

检察官认为，Thor 的潜逃应被视为阻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根据刑法，此类行为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

“潜逃时间之长，使得本案处于刑法第172或174条下最严重的类别，即使没有提起单独指控，也应判处最高刑期，”检察官表示。

Thor 的律师 Andre Jumabhoy 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这种定性存在“夸大成分”。

他指出，其当事人在保释期间或审理期间并未潜逃。

他敦促法院判处其当事人 17.5 至 19.5 个月监禁，称这已“足以反映其整体犯罪程度”。

地区法官 Ong Luan Tze 认可 Thor 并非犯罪的“主谋”，但考虑到涉及金额巨大且具有跨国性质，认为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

法官认为 Thor 的潜逃是一个加重因素，反映出其对权威的漠视且缺乏悔意。

法官 Ong 表示，尽管 Thor 在逃离时并未被保释或起诉，但这只是一个因素。

“事实是，由于她的行为，法律的正常运作被阻碍了近 20 年，”法官说道。

法官认为增加六个月刑期是合理的。

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行为，最高可被判处七年监禁，或罚款最高 20 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