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野猪袭击导致永久残疾！新加坡国家公园局被起诉，赔偿金额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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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1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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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家公园局（NParks）目前正面临两起疏忽导致伤害的诉讼。其中一起案件涉及一名女性在2023年于武吉班让（Bukit Panjang）的一个巴士站遭到野猪袭击，该事件在当时引发了广泛的公众关注。

杜尔加·德维·苏布拉马尼亚姆（Durga Devi Subramaniam）女士于2026年4月29日对国家公园局提起诉讼，就2023年5月1日的野猪袭击事件寻求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交通费和收入损失等，总额达39,827.10新加坡元（约3.1万美元）。

此外，另有两人因在新加坡植物园被临时电缆盖绊倒而起诉国家公园局。

这两起案件目前均在国家法院审理中。

## 原告描述事发经过



杜尔加女士的案件是2023年该地区报道的两起高关注度野猪袭击事件之一，随后当局采取行动捕捉并移除了当地的野猪。

根据CNA获得的法庭文件，杜尔加女士表示，她在2023年5月1日晚上11时50分左右，在邦基路（Bangkit Road）的一个巴士站遭到袭击，随后被救护车送往陈笃生医院。根据她的起诉书，这次袭击导致她受伤，需要进行多次手术。

她声称被野猪撕咬，并被“抓起抛掷了三次”，导致右小腿、食指、右中指、右掌和臀部受伤。

起诉书显示，杜尔加女士接受了右手、右腿和臀部伤口的手术，以及尺神经分支的显微外科修复。

提交给法庭的一份医疗报告指出，由于神经损伤，她的右手造成了**永久性残疾**。

随后，她接受了物理治疗和后续治疗。

杜尔加女士认为，这次野猪袭击是由于国家公园局的疏忽和/或违反了谨慎责任造成的。

她指控国家公园局在管理道路和住宅区附近的野猪方面存在疏忽，未能有效管理动物以防止人员受伤，且忽视了围栏的建设或维护。她还指控国家公园局在保护公众和管理人类与野猪互动方面未尽到合理的谨慎责任。

在袭击发生一天后，有人代表杜尔加女士向警方报案。

杜尔加女士正寻求由法院评定的通用损害赔偿（包括痛苦和折磨），以及专项损害赔偿，其中包括7,407.32新加坡元的医疗和交通费，以及32,027.38新加坡元的审前收入损失。

她还要求就赚钱能力的丧失、因永久性残疾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以及未来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并要求支付利息和法律费用。

## 国家公园局否认疏忽



国家公园局对该主张予以反驳。该局否认疏忽指控，并表示已尽“一切合理努力”来管理新加坡的野猪种群，以及应对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风险。

该机构指出了其野生动物管理计划，包括种群监测、公众教育、打击非法喂食野生动物，以及在必要时移除野猪。

它还表示采取了栖息地改造措施，包括清除吸引并维持野猪种群的食物来源。

国家公园局称，该事件是由其无法控制的情况引起的，且该局已采取了作为野生动物管理公共机构所应采取的所有合理措施。

根据辩护书，2023年5月1日晚上11时45分左右——即杜尔加女士被袭击前约五分钟——同一段路发生了一起野猪被车辆撞击的交通事故报告。

国家公园局表示，随后找到了这头野猪，发现其受了重伤。

该局称，这头动物在遇到杜尔加女士之前就已经受伤，而受伤情况是国家公园局无法控制的。

国家公园局还提出另一种主张，认为杜尔加女士自身的疏忽导致了该事件，包括未能正确观察、未对自身安全采取合理照顾、未与野猪保持安全距离以及未能时刻保持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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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园意外事件



在另一起案件中，林丰魁（Lim Fon Kui）先生和黄崇美（Wong Sung Mui）女士就2025年7月27日在新加坡植物园发生的一起事件起诉国家公园局。今年4月1日提交的起诉书中未注明两人的年龄。

两人表示，中午时分他们沿着天鹅湖向唐林门（Tanglin Gate）停车场走去，结果被一个临时电缆盖绊倒。该电缆盖是为了某个节庆活动而安装在人行道上的电缆所覆盖的。

他们称在跌倒中受伤，被救护车送往国立大学医院。

他们指控国家公园局在公众使用的人行道上铺设电缆盖，制造了绊倒风险。

两人还指控该机构未能确保电缆盖不突出于道路，未提供足够的警告标志，且未重新规划电缆路径以避免侵占步行道。

随起诉书提交的医疗记录显示，林先生被诊断为右肩和右膝淤青。

另一份医疗报告显示，黄女士右膝骨折，右腕擦伤。

两人寻求通用和专项损害赔偿，包括两人总计超过11,000新加坡元的医疗费用，黄女士损坏的眼镜赔偿以及往返医院的交通费。

他们还要求支付利息和费用。

## 电缆盖由分包商安装



国家公园局否认了疏忽指控。该机构表示，电缆盖是由Pico Art International的分包商安装的，而Pico是一家受聘于该节庆活动的独立承包商，而非由国家公园局或其员工安装。

该机构表示，该盖板采用标准设计，常用于在行人区域安全地布置电缆。

国家公园局称，盖板边缘呈缓坡状，并带有亮黄色条带以提高可见度，安装目的是为了降低被裸露电缆绊倒的风险。

国家公园局表示，事件发生在中午时分，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电缆盖清晰可见。

国家公园局称，Pico是通过政府招标程序聘请的，在处理大型公共活动方面有长期记录。

它表示，有权信赖Pico能以安全且正确的方式安装和管理临时活动基础设施。

国家公园局否认对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承担替代责任。

作为替代方案，国家公园局辩称，两名原告因自身疏忽导致或促成了事故的发生。

它指控两人未能保持稳健的脚步，导致跌倒受伤。

它进一步认为，两人未能正确观察，未对自身安全采取合理照顾，未能“观察到道路上明显且公开的特征”，且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未能避开“可见的物体”。

两起案件均定于8月21日进行提及（men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