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妇女被指拖欠逾10万元房贷多年 建屋局下驱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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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06
Source: 狮城新闻

## 妇女被指拖欠逾10万元房贷多年 建屋局下驱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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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组屋。（图：CNA）

本地一名妇女被指拖欠建屋发展局至少10万6000元房贷多年不还，建屋局下驱逐令，要强制收回房子。

这名妇女Jasmine Gowrimani Daniel向国家法院申请撤销建屋局的驱逐令、收回令以及要求她取回单位内物品的通知，并要求延长她交付空屋的期限。国家法院周五（3日）发布裁决驳回申请。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妇女2001年4月1日买了一间组屋单位，并向建屋局获取贷款。

她在2003年至2005年之间，她两次成功申请延期六个月支付每月的房贷，又两次成功申请暂时减少每月房贷付款，为期六个月。

不过，妇女后来都没有支付房贷，建屋局因此在2009年9月29日向她发出强制收回单位的通知书，但她回信反对，称她因个人原因处境艰难。

建屋局回应表示可以给她时间卖屋，或是每个月支付1200元的房贷，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建屋局在2017年6月27日再度发出新的通知书，当时妇女已经拖欠当局7万2024元的房贷，相等于六年又两个月的房贷。

妇女向国家发展部提出上诉，称遭建屋局刁难，要求国家发展部调解，但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

国家发展部在2020年1月17日驳回妇女的上诉，并给她六个月时间在公开市场卖屋，否则建屋局就会强制收回单位。

国家发展部还在她的要求下同意延长期限，让她在2020年10月17日之前卖屋，但她却在当天致函建屋局，表示想要赎回房子，随后又发出一系列电邮，对房贷数额提出异议。

建屋局最后安排在2021年10月27日进行单位回收，并说当局已经为她准备了一间一房式租赁组屋。

但是，到了单位回收日当天，妇女却未将她的个人物品从单位内搬离。

双方都将大门上锁。建屋局通知她，最迟在11月10日要取走物品。妇女随后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官认为，妇女向法庭提出的申请，是对建屋发展局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而法院对此“根本没有管辖权”。

妇女的申请因此被驳回，而她也必须承担法律费用。法官也指她“无理取闹”，滥用程序。

妇女已向法官的裁决提出上诉。

建屋局则同意保留单位现状，因此在妇女的上诉了结之前，建屋局不会将她的物品从单位内扔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