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逾12万元政府合约贪污案 两名男子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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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1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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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院。（图：CNA）

一名公司高层和一名公司董事，因涉嫌参与涉及政府合同的贪污案，昨天（9日）被控上法庭。

贪污调查局（CPIB）发文告表示，45岁的被告林志豪Lim Chee How, Nicholas在案发时，担任ATOS Information Technology（Singapore）私人有限公司的解决方案架构师，另一名43岁被告胡昌豪Hoo Cheong Hau则担任Ten 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两人均是本地公民。

当局指出，在2016年到2017年之间，被告林志豪涉嫌多次收受被告胡昌豪总额高达12万5000元的贿赂，作为推动Ten Innovation和ATOS就一项政府合约开展业务合作的报酬。

基于以上控状，两名被告在《防止贪污法令》下，各面临两项指控。林志豪被控抵触第6(a)和第7条条规，胡昌豪则被控触犯第6(b)和第7条条规。相关控状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24(4)条合并处理，并可根据第124(8)(a)(ii)条判刑。

贪污调查局强调，我国对贪污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在《防止贪污法令》第6条条规下罪成，可被判处最长五年监禁或最高1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防止贪污法令》第7条条规，若贪污行为涉及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事务、合约或分包合约，每项罪名的最高刑期可提高至七年。此外，若被判定触犯《刑事程序法典》下的合并控状，被判罚金可翻一倍，至原本罚款金额的两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