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关税局】关税局人员有权索取侵权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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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7-13
Source: 狮城新闻

**关税局人员在起获进出口的侵权品后，有权索取跟货物相关的资料，并把它交给知识产权拥有者展开法律行动。不过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保证，当局会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受尊重”不被滥用。**

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法案昨天通过，主要是修正四个统称为“知识产权”的法令，包括版权法、商标法、产品外观设计法令（Registered Designs Act）和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法。

关税局人员在修正法案下被赋予新权力，他们可索取和发放跟涉嫌侵权品有关的资料，议员提问关注当局如何确保这些信息获得保障。

唐振辉答复询问时强调，关税局只能在三种跟边境执法有关的特定情况下，才能向涉嫌侵权的贸易商要求资料。

**这三种情况包括：**

**一、关税局必须向知识产权拥有者提供所起获进出口货物的相关资料，以便对方能展开法律诉讼；**

**二、有助当局对未来的货物采取行动；**

**三、这些资料有助当局建立数据系统，加强他们探测侵权货物的能力。**

至于关税局人员会索取哪一些资料，唐振辉说，在多数案件中应包括发票、空运单和运输者细节等。换言之，就是能确认货物、来源和发货者的信息。

他说，关税局在索取资料的当下就会通知当事人用意何在，而不是等到把资料交给知识产权拥有者之后。

除了上述三种情况以外，任何人若在其他情况下使用或透露这些资料都算犯法，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2个月，或罚款最多6000元，或两者兼施。

为避免知识产权拥有者“捞取”竞争者的资料，法案规定只有在关税局截获侵权产品，以及知识产权拥有者提供了保证金，并能证明所拥有版权的支持文件之后，关税局才可发放涉及者的资料。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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