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查他人税务机密  税务局前调查员与友人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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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2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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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双龙因触犯新加坡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以及官方机密法令而被控。（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受友人请托，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前首席调查员涉嫌非法登入电脑系统，查探一家公司是否被调查，并泄露机密资料因此被控。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张双龙（49岁）案发时是新加坡税务局的首席税务调查员，另一名被告卢志伟（50岁）当时是Transstar Asia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张双龙共面对21项控状，包括20项触犯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的未经授权获取电脑资料控状，以及一项触犯官方机密法令错误传达机密资料的控状。

卢志伟则面对一项触犯官方机密法令接收机密资料的控状。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发文告说，在2014年5月至2016年1月，张双龙涉嫌在狮城税务局办公室内，利用他的官方权限，多次未经授权搜索该局互动网络系统，以回应友人与熟人的私下查询，获取多名个人与公司的机密税务记录。

其中，卢志伟被指在2014年7月29日要求张双龙代为查探，与Transstar Asia共用办公空间的一家公司是否正受新加坡税务局调查。

张双龙涉嫌登入系统，并通知卢志伟，这家公司确实被当地税务局调查。

卢志伟涉嫌在明知自己无权接收，并有合理理由相信该信息是违法泄露时，仍接收相关资料。

根据新加坡法律，触犯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的未经授权获取电脑资料的初犯者，每项控状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若属重犯，最高刑罚增至罚款1万元，或坐牢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

在新加坡官方机密法令下被定罪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元及坐牢最长两年。（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