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共用产假下个月起 增至十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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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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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iStock）

下个月1日起，父母共用产假（Shared Parental Leave）将从六个星期增加到十个星期，让父母在分担育儿责任方面享有更大的灵活性。这样，加上政府承担薪资产假（Government-Paid Maternity Leave，简称GPML）和政府承担薪资陪产假（Government-Paid Paternity Leave，简称GPPL），符合条件的父母可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年，享有最多30个星期的带薪假期。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昨天（26日）发文告说，调整这项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给父母在孩子婴幼儿时期提供更多支持，因为孩子在这个时期是最需要看护的。

今年4月1日或之后迎来公民新生儿的父母，可享有十个星期的共用产假，父母双方可分配使用。共用产假必须在孩子出生的12个月内用完，且必须在相应的主要育儿假（即政府承担薪资产假或政府承担薪资陪产假）用完之后才能使用。

共用产假将自动平均分配给父母双方，但他们也可以根据家庭需要，灵活进行分配，不过必须尽早通知雇主，以便进行规划和工作安排。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则必须在孩子出生后的首26个星期内连续用完这个产假，且至少提前四个星期通知雇主。

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在孩子出生后四个星期内，决定并提交共用产假安排，申请者可通过LifeSG系统 (https://www.life.gov.sg) 提交。父母可在登记孩子出生时提交，也可通过“管理共用产假”（Manage SPL sharing arrangement）服务提交。

此后，任何变更都需要父母与雇主双方同意。通过LifeSG系统申请变更时，也必须提交雇主支持证明文件。

雇主可通过政府相关网站(www.profamilyleave.msf.gov.sg) 核实员工的共用产假安排。

想要了解更多详情可浏览 go.gov.sg/gpls-spl 。

父母和雇主也可参阅 go.gov.sg/splguide-parents 和 go.gov.sg/splguide-employers。

有关各种育儿假和福利规定的相关资讯，则可浏览 www.madeforfamilies.gov.sg/parental-leave-and-benefi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