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流程漏洞 司机骗电召车公司3900新元送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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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10
Source: 狮城新闻

![利用流程漏洞 司机骗电召车公司3900新元送货费](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3/17836057.avif?0)





案发时是电召车司机的被告罗劲杰面对3项欺骗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司机利用电召车公司Grab流程漏洞，使用自己和他人账号，在一个多月内接下253笔的送货订单后，假称送货不成功，且已归还包裹，骗取Grab近3900元的送货费，把钱花在个人开销上。

《新明日报》报道，案发时是Grab电召车司机的被告罗劲杰（33岁，译音）面对3项欺骗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根据Grab的申请流程，要成为Grab司机，申请者在提交申请后，须提供身份证照片，或通过Singpass认证身份，并在账号上载个人照。

申请获批后，申请者就能通过面部识别技术登录其账号。Grab并不会针对申请者的个人照与身份证或Singpass进行交叉核对，司机也能随时更换账号照片。不过，每名申请者只能开通一个账号。

此外，Grab提供快递服务，当司机取货后，若送货不成，只要在应用注明已把物品送回给寄送者或送到Grab司机中心，Grab还是会把一笔“尝试送货费”转进司机的电子钱包。

被告于2016年成功申请成为Grab司机。他于2025年4月或5月认识同谋祖卡纳因（Dzulqarnain Bin Muhamad，35岁），对方将Grab的上述漏洞告诉他，而他在对方同意与他平分所得后，借出账号。

同谋随即利用漏洞，在接受GrabExpress快送服务的订单后，马上在应用上注明包裹已归还原处，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去取物品，也没有送货，而是欺骗Grab支付“尝试送货费”。

被告看到同谋得逞后也跃跃欲试。他于2025年6月从同谋手中拿回账号使用权，以同样手法，于6月9日至16日间，108次骗取共1555.30元的“尝试送货费”。

同月18日，被告又找朋友开设一个Grab司机账号，并通过这个账号，于6月27日至7月11日间，145次骗取共2344.20元的 “尝试送货费”。

他把骗来的钱都花在个人开销上。

案件展期至4月14日下判。

## 同谋被判入狱7个月



同谋两个月内1000多次骗取逾1万3500元的“尝试送货费”，早前被判入狱7个月。

2025年5月1日到7月11日，Grab进行内部检查时，发现5名司机共运营24个账号，并进行5540笔诈欺交易，才揭发这起案件。

控方在陈词时说，被告罪行导致Grab蒙受损失，他至今没有给予Grab赔偿，加上他预谋并利用科技长时间犯罪，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10个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