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卖鱼嫂被控骚扰猪肉叔　指隔壁摊比较新鲜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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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2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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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摊位忙碌卖鱼，对案件不愿置评，仅表示尊重法庭判决。

（新加坡讯）卖鱼嫂指“隔壁比较新鲜”，叫顾客光顾猪肉叔隔壁的摊位，行为对猪肉叔构成骚扰，被判罚款2000新元。

被告是68岁的许珍吉（译音），案发时在金文泰3道第448座湿巴刹经营鱼摊。她面对三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日前承认其中一项，其馀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受害者是在同一家湿巴刹经营卖肉生意的阿叔，他的摊位就在被告摊位的正对面。

2024年期间，被告与受害者因摊位共用空间的使用问题发生摩擦。此后，被告经常说出侮辱受害者摊位的言语，音量足以让准备光顾肉摊的顾客听见。

受害者于是向法庭申请紧急保护令，禁止被告在受害者顾客面前，对说出侮辱其摊位的话。

法庭在2024年8月8日发出紧急保护令，也定在2025年2月24日审理受害者个人保护令的申请。受害者之后在2025年2月24日成功取得个人保护令，被告也被令支付受害者2000新元费用。

然而，2025年11月18日，上午11时27分，被告见一名女顾客站在受害者的肉摊前，竟对著该顾客喊话，称受害者隔壁摊位的猪肉更好，如果她想买猪肉，可以光顾隔壁的摊位。受害者听到后，认为自己的生意受到影响，并感到遭受骚扰。

两摊位被指因共用空间而发生摩擦。

据控状显示，被告在去年1月12日，上午8时30分和今年2月25日，清晨6时38分，说受害者摊位售卖冷冻猪肉不是新鲜猪肉，行为违反保护令。

被告先前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没有打架，也没有破坏任何物品，只是说受害者卖冷冻肉而已。

被告在认罪后，周二（15日）被判罚款2000新元。法官批准被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缴纳罚款。

被告昨早受访时则对案件不愿置评，仅表示尊重法庭判决。

《新明日报》记者昨早走访发现，申请保护令的猪肉摊口外摆放了电眼。猪肉摊助手受访时：“我们一个卖肉，一个卖鱼，怎么会有利益冲突？”

助手透露，两摊位约六、七年前在事发地点营业，开始时相安无事。近几年对方却不断骚扰，还向顾客声称他们以新鲜猪肉的价格售卖冷冻肉，导致不少熟客不再光顾。

助手称，被告有时还会直接大喊，让周围人都听见。老板忍无可忍，不想再任由对方散播不实言论，因此决定申请保护令。

“她最近都没有再骚扰了，大家都是做生意的，以和为贵。”

据观察，猪肉摊口外摆放了电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