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屋主突下令马上搬 一家六口恐露宿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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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9-15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5日讯）说好买卖成交后3个月交屋，新屋主突然一声令下，要原屋主3天内搬走，原屋主夫妻和4个年幼孩子恐要露宿街头！

蔡安明（36岁，蔬菜批发商）在武吉班让实加路第487座组屋12楼的三房式单位居住5年，和妻子育有四名年龄分别为1岁、5岁、8岁，和9岁的孩子。

由于孩子日渐长大，需要更多空间，他因此在武吉班让买了一间较大的五房式单位，同时卖出原有的房子，两项交易同时在8月15日完成。

他说：“由于新房子需要装修，我们在成交之前就和新屋主谈好并签订合约，我在交易完成后可以继续住多三个月，直到新屋子完成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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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签署合约，蔡安明对新屋主突然下达的逐客令还是感到很不安，担心四个年幼孩子露宿街头。

在刚过去的星期三（11日），蔡安明突然接到房屋中介的来电，指新屋主下达了逐客令，要他们星期天（15日）就交出房子。

蔡安明说：“这么突然的决定，让我们措手不及，我尝试向新屋主了解原因，但她们十分强硬，一直拒绝透露原因。”

新房子的装修还要一个月才能完成，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另找临时住所，是一项艰巨的挑战，蔡安明因此倍感忧虑。

他一再找新屋主商量，希望对方看在四名年幼孩子的情面上改变主意，但对方还是非常坚持要他们搬走。

蔡安明说：“虽然有明文合约说好，但我不知道新屋主会采取什么行动，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已经尝试在收拾房子，做了最坏打算。”

面临可能被强制搬出的命运，他表示目前走一步算一步，尝试做出安排，最重要的是要确保四个年幼孩子的安全和健康。

记者尝试联系新屋主，但是对方拒绝受访。

**新屋主指违约在先拒交涉**

原屋主已经考虑到要多住3个月而降价，新屋主却一度坚持收租约，并指原屋主违约在先拒绝交涉。

可是，新屋主由始至终没说明原屋主到底哪里违约。

蔡安明说：“新屋主每个月收取1800元（约5400令吉）的租金才让我们继续住下去，但这笔费用早在房价的计算中。”

他说，自己原本估价要卖32万元（约96万令吉），他最后把价格下调到31万2000元，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延长居住三个月的保证。

另外，针对新屋主指他违约，却一直不肯向他或房屋经纪透露违约内容，蔡安明感到一头雾水。

**合约列名可多住三个月**

白纸黑字签合约，可以多住三个月，新屋主或有违约之嫌。

蔡安明描述，自己当时是在中介安排和见证下，与对方签署合约，自己之后也向律师咨询过意见，律师表示合约在法律上是受承认的。

资深律师孙庆发在接受本报受访时也证实，如果双方签订延长住宿的合约，买家强制要卖家搬出是可以视为违约的，卖家可考虑采取法律行动。

建屋局是在2014年7月正式实施新措施，买卖双方只要私下对延长住宿的细节达成协议意，可以让卖家暂时住在已卖掉的组屋长达三个月。

根据建屋局网站，卖家必须完成购买另一个住宅单位的交易，以及不租出整间单位才符合资格，如果需要提前解除协议，必须通知建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