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理夫妇 虐佣判监4至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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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8-02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2日讯）“恐怖”夫妻雇主用尽“奇招”虐佣，导致两名女佣过着非人般的生活。经两轮审讯后，丈夫被判监67个月，妻子则须坐牢49个月加罚款。

不过，控方认为刑罚过轻，料在今午向高庭提出上诉，吁加重刑罚。

这对恶名昭彰的虐佣夫妻是 郑伟杰（41岁）和谢韵玲（43岁）。《联合晚报》过去报道，两人分别面对23项控状和19项控状，指他们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间在义顺6道的住家，虐待印尼女佣菲蒂雅（33岁）和缅甸女佣苗苗丹（26岁）。

案发时，丈夫是资讯科技经理，妻子则是销售经理。案件曝光后，两人的恶行一一被揭发，包括惩罚女佣做俯卧撑和向神像膜拜100次，引起舆论与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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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两案件的刑罚，郑伟杰一共坐牢67个月，谢韵玲则监49个月。（档案照）

夫妻不认罪，国家法院先审理他们虐待印尼女佣菲蒂雅的控状，审讯后判夫妻罪成，刑罚分别是坐牢28个月和两个月。经控方上诉后，高庭今年3月把郑伟杰的监刑，加重至43个月，谢韵玲的刑罚则保持不变。

三司也谕令虐佣夫妻赔偿菲蒂雅，每虐待一次赔500元（1500令吉），加上女佣的收入损失，总赔偿额达7800元（2万3400令吉）。两人当时获准等到虐待苗苗丹的案件审结后才服刑。

接着，国家法院完成审理虐待苗苗丹的案件，今年3月判夫妇俩虐佣罪名成立，郑伟杰坐牢24个月、谢韵玲坐牢47个月和罚款4000元（1万2000令吉）。两人也须赔偿苗苗丹9500元（2万8500令吉）。

综合两案件的刑罚，郑伟杰一共坐牢67个月，谢韵玲则坐牢49个月和被罚款4000元（1万2000令吉）。法官准许他们先回家安排他人照顾年幼孩子，定3月27日开始服刑。

不过，控方认为，两名被告在苗苗丹案件中所面对的刑罚过轻，向高庭提出上诉，吁加重刑罚。高庭法官将在今天下午审理这起上诉案，虐佣夫妇没有请代表律师。（人名译音）

夫妻家中收藏多个藤条，用来对两名女佣实施“酷刑”，包括打女佣的脸和头部。女佣一天内只可以喝水和如厕三次，若犯规就得学兔子跳。

根据过去报道，受害女佣菲蒂雅与苗苗丹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2月1月，开始到夫妻被告的家打工。

两人在工作期间频遭虐待和凌辱，男被告曾叫菲蒂雅站在凳子上，并把一个瓶子硬塞在她的嘴里，长达半小时。

另一次，男被告怀疑女佣摸了家中神像，因此惩罚两名女佣互相掌掴对方，以及向神像膜拜100次。男被告也用藤条打女佣的脸和头部。

女被告则列出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包括女佣一天内只可以喝三次水，只能用厕所三次等，如果不照做就得学兔子在家里跳来跳去。

惨遭虐待一两个月后，菲蒂雅受到惊吓，故意从女雇主的钱包偷50元（150令吉），希望能迫使被告把她送走。可是，被告没有把女佣送走，反叫她签下悔过书，内容包括赞扬被告是心地善良的雇主。

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称，父母亲的虐佣行为“殃及”三个孩子，案件曝光后，孩子们在学校被同学羞辱和瞧不起，成长岁月留下阴影。

Post in: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