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36年公积金受益人仍是前妻 狮城老翁2次换给女儿失败后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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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3-1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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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男子和前妻离异多年，没想到公积金受益人仍是对方。（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男子以为离婚后，公积金受益人会自动换成独生女，却在80岁大寿时才得知受益人仍是离异36年的前妻，他两次申请更换失败后病逝，其女入禀当地法庭要求下令父亲的申请有效。

《新明日报》报导，卓金祥和前妻余瑞咏于1985年离婚后就没再联络，独生女卓纯丽最后一次在2009年接触到母亲。

2021年11月7日，卓纯丽和丈夫为父亲庆祝80岁大寿时，对方提到原本的公积金受益人是前妻，离婚后应该会自动转换成女儿。

不过，女婿告知说，必须重新指定受益人。

卓金祥过后上网提交申请，把公积金受益人改成女儿，见证人之一的女婿也上网完成程序。另一名见证人是女婿姐姐，她未能完成证明程序，导致申请过后逾期。

卓金祥再次上网呈交申请，女婿同样提交了证明，其姐姐却还是没能完成，结果老翁之后生病，于2022年1月4日过世。

女儿入禀高庭 

当卓纯丽要求新加坡公积金局发放老父的公积金时，才获悉更换受益人的手续没有完成。另外，过后发现老翁在第二位证人的栏目中填入了女婿母亲的身份证号码，而不是女婿姐姐的身份证。

因此，卓纯丽入禀高庭，要求下令老父的第二份申请有效。（人名译音）

女儿尝试联络母亲不果 

新加坡公积金局的立场是，卓金祥的申请非由本人着手，而是交由女婿处理，加上第二位证人也是通过女婿沟通，并非卓金祥本人告知，因此反对卓纯丽的要求。

案件还未审理前，卓纯丽已成功向新加坡公积金局要求停止发放老父的公积金，直到审理开始或有了庭令。

卓纯丽也两次尝试母亲的最后住址，即马来西亚霹雳州递交法庭文件，不过都失败了。

作为替代，卓纯丽获准在当地报纸刊登通告启示。

法官：老翁意把钱留女儿 令公积金局发放 

高庭法官李兆坚在判词中说，首先要厘清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卓金祥的意图。

他认为，卓金祥和前妻离异36年，完全没有联络，女儿历经艰辛无法找到人，卓金祥不太可能将公积金留给前妻。

此外，卓金祥两次尝试更换受益人，遗嘱也注明遗产全都留给女儿，因此李兆坚法官认为，卓金祥显然有意将公积金留给女儿，因此批准申请，并下令当局将钱发放给卓纯丽。

法官最后还提及让他感到费解的一点，即一个人在婚前指定的受益人在婚后必然会被撤销，可是离婚却并非同样的操作，他认为当局或可针对相关规定适当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