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佣遭虐待说辞前后不一　女雇主上诉得直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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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2-1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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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丽云 （档案照）

（新加坡讯）一名住圣淘沙私宅的妇女被指在两个月内，多次虐待两名女佣，包括捏她们的身体和用脚踹胸部等；原本被判入狱10个月和罚款的她上诉得直，获高庭改判虐佣罪名不成立，被告闻判后喜极而泣，抱着亲友们哭说：“这么多年来，我受了很多苦”。

被告陈丽云（60岁）共面对8项蓄意伤人的控状，指她在2018年9月至10月间，多次虐待菲律宾女佣珍妮佛（43岁）及琼恩（37岁）。

早前审讯揭露，案发时陈丽云一家住在圣淘沙升涛湾乐涛岛私宅，两名女佣分别在2015年10月和2018年8月开始到她的私宅工作。

控方指陈丽云于2018年9月，5次对珍妮佛动手，包括捏她的手臂、胸口、肚子和大腿。一个月后，她也被指两次对琼恩动手、用脚踹她的胸口和用手打头。

陈丽云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7项罪名成立、一项无罪。2023年1月，她被判入狱10个月，及赔偿女佣7600新元（约2万5163令吉7仙）。她因不服所判，针对罪成与刑罚上诉至高庭。

新加坡高庭法官许德伦去年审理这起上诉案后，周五（14日）下午发表裁决。

法官在上诉裁决时指出，两名女佣的说辞有许多前后不一致的部分，包括女雇主陈丽云何时虐待她们、虐打她们的力道，以及是在私宅内的哪个房间犯案。

法官认为，综合这些内容不统一的证词，法庭无法在没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将陈丽云定罪。

休庭后，陈丽云在庭室外喜极而泣，抱着亲友们哭说：“这么多年来，我受了很多苦”。

她透过代表律师江祐贤告诉媒体，她向来善待家中女佣，一心希望她们快乐。

“我不明白她们为何对我做出这样的指控”。

对于正义最终得到伸张，陈丽云感到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