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退休母子的卖房争议　退休后该如何兼顾房产和现金流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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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1-2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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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有工作收入的退休人士，拥有一间价值数十万的房子，手中却又没多少现金，每月入息也不足以支应生活所需，这样究竟算是富足还是贫苦？

更有甚者，如果房子由超过一人持有，若有人主张卖屋，有人反对，急于套现的一方，和非常需要继续住在现有居所一方的利益，该如何平衡？

《海峡时报》周一（18日）的一则文章就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一对90岁母亲和69岁儿子共同拥有一个位于大巴窑，市值70万新元的组屋单位。

虽然由两人持有，但只有儿子住在该组屋单位。他也将其中两间房间出租，每月收取1500新元租金，以支应个人生活开销。

母亲则与71岁大女儿在其他地方居住。

多年来，原本相安无事，但到了2023年，女儿入禀高庭，要求法庭颁布出售该组屋的命令，原因是母亲患上了失智症，随着病况越来越差，医疗和照护费用需要用到更多钱。

同样已退休的女儿向法庭指出，自己存款不足，因此希望能通过出售母亲和弟弟共同持有的组屋，筹措长期照护母亲的费用。

但儿子反对出售组屋，并称这么做将导致他无家可归。他辩称，自己已经不再工作，又曾经中风，出售房子也将意味着他将失去支撑其生活开支的租金收入。

高庭法官权衡后，批准了出售组屋的申请。法官的论据是儿子虽提到出售组屋，会导致他没有足够资源维持生活，但这同时也必须与其年迈体衰的母亲的最佳利益作出平衡。

“母亲不能完全被排除在房子之外，而让儿子拿走房屋拥有权的所有好处。这是最不公平的。”

《海峡时报》分析，这个案例，彰显了拥有充足退休金的重要性，否则就会落得**空有不动产，却囊中羞涩**的窘境。

而避免这类窘境，最直接的方法，是确保退休金充足，这包括在公积金终身入息标准计划（CPF LIFE）达到特定存款门槛，以便65岁后能按月领取一定金额入息，直至过世。

但人生难免波折，收入高低也会影响公积金的累积金额，并非人人都能轻易达到公积金设下的存款门槛，以领取足够支应生活开销的每月入息。

红蚂蚁在这篇文章提到，本地有研究指出，一名退休单身老人的每月基本开销至少要**1492新元**才足够（2022年水平）。

若凑合公积金每月入息和其他退休金来源，仍无法达到上述数字，恐怕就得另辟蹊径。

手中的房子，此时有可能会是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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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价值的房子，没有实际交易，也仅仅只是账面上的数字。（联合早报）

**大屋换小屋**

有的人能够坐拥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私宅，手里却没多少能让自己好好过活的现金，这无疑是本末倒置。

死抱着丰厚资产，生活却过得拮据，实在难以谓之为美好退休生活。

倒还不如**大屋换小屋**，把手中值钱的不动产套现，确保退休后的每月入息能支应生活开销，让自己颐养天年。

以年长的组屋屋主来说，确切的操作是将较大的组屋单位卖掉，用售出大屋的款项购买价格较低的小屋，手中多出的余额，可选择将之投入公积金，以进一步达到更高的存款门槛，换取每月更高入息。

此外，为因应人口老龄化，新加坡建屋局在2015年开始推出不同屋契年限的二房式灵活单位，这除了能让年长买家通过大屋换小屋的差价获得现金，还能让他们根据需求选择屋契年限。

根据规定，55岁及以上年长者申购预购组屋项目中的二房式灵活单位时，可选择15年到45年之间的较短年期屋契，前提是屋契足以让他们自己或与配偶居住至95岁，屋契年限以每五年为一个单位。

**上述措施将允许年长者透过购买较短屋契年限的单位，让自己手中留下更多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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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换小屋的另一好处，是行动较不方便的年长者能在比较合适的空间生活。（联合早报）

不过，也有年长者申诉，这种较短屋契年限的申购方式并不灵活。

《海峡时报》11月一篇读者来函的作者提到，他原本预期自己70岁订购预购组屋时，能购买一间25年屋契的两房式灵活单位。

但他却发现，当局是根据其申请购屋资格通知书（HFE）时的年纪，即69岁作为划定最低屋契年限的标准，在买主必须至少住到95岁的前提条件下，他被迫购买30年屋契的组屋。

他认为，待组屋项目2029年完成时，他已经75岁，30年屋契将延续至他105岁，而这远远超过了他对自己的预期寿命。

他抱怨，30年和25年屋契的差额是1万7000新元，这笔钱大可帮助他为新家进行简单的装修，也有助于他提升晚年的财务状况。

因此，他建议当局应该以订购组屋时的年龄，而非申请时的年龄决定最低屋契年限。

让年长买家灵活选择屋契年限，无疑是让他们在过程中能留下更多现金在手的良好举措，但这间中的“不灵活”，如上述提到的状况，在一来一回间，亦将导致年长买家损失一定数额的养老资本。当局或可考虑相关民众的反馈，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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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屋契年限的二房式灵活单位，能让年长买家能根据需求为自己的晚年财务状况留下更多余裕。（联合早报）

**只卖屋契不卖房**

无论如何，虽说大屋换小屋不啻是积攒更多养老金的方法，但要年长者离开熟悉和充满情怀的环境，在某些情况下或许也是强人所难。

今年9月新加坡管理大学的一项调查就发现，新加坡有近83％受访年长者希望“原地养老”。

这时候，如果要在保留现有居所的同时，又取得更多现金供晚年生活使用，建屋局的**屋契回购计划（Lease Buyback Scheme）**是另一不错的选择。

根据该计划，65岁以上年长人士可选择把部分组屋屋契卖回给当局，并根据年龄和需求选择保留15年至35年的屋契（以五年为一单位），前提同样是余下屋契要足以让屋主在组屋单位居住至95岁。

每个人生阶段都该有不同的理财方式。

“现金为王”虽被普遍认为是比较老套的理财观念，但对已从职场退下，不再有工作收入的退休人士却是金科玉律。

保留更多现金在手，以及确保每月从公积金或其他投资获取的入息足够支应生活所需，才是重中之重。

死抱着价值没有兑现的不动产，却没有“能动”的现金流，恐怕无法真正做到安享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