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兄弟经营非法博彩网站　大嫂当跑腿越堤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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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0-0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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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彩珊（译音）。 （海峡时报）

（新加坡讯）三兄弟联手经营非法博彩网站，大嫂申诉家用不够，大哥竟将她聘为“跑腿”，每周两次到马来西亚收注，家用才得以从1500新元涨至2700新元。

大嫂王彩珊（67岁）面对6项控状，包括抵触组织罪案法令和远程赌博法令等，前日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友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早前报道，这个庞大的非法博彩团伙，是2016年被新加坡警方捣毁，落网的49人包括被指是团伙首脑的薛氏三兄弟。

王彩珊的丈夫就是老大薛显添（75岁），他和弟弟薛少文（58岁）早前已被判监和罚款，另一弟弟薛绍发（68岁）的案件仍待审理。

案情揭露，2016年11月27日，警方接获通报后，在新加坡女皇道购物中心将被告逮捕，并押回住家搜查。警方除了查获两台手机和笔记本外，还从她家中的保险箱起获28万7850新元现金。

调查披露，被告涉案前，每月可拿到1500新元的家用。2013年，她向丈夫要求更多家用，后者却说若要多点钱，可以帮忙每个周三和周六开车送其中一名跑腿进马来西亚收注。被告答应后，家用涨至2700新元。

被告的兄弟和两名朋友会帮她收注，然后她才通过短讯收取这些赌注，以此方法协助丈夫经营“生意”。

据调查，该团伙平均每周可赚111万新元，半年内就赚取逾266万新元。 

主控官指，被告从中赚取7200新元，辩方律师则说那是被告的家用，法官决定对此展开纽顿聆讯。

纽顿聆讯指的是虽然被告认罪，但控辩双方对一些会影响判刑的重要案情意见分歧，因此必须透过审讯来判定。

主控官认为，被告的家用在参与团伙活动后每月增加1200新元，这笔钱应该视为“佣金”。

可是代表律师朱时生则指那是她的家用，包括进马国打油的钱，以及在当地采购家庭用品的开销，不能视为佣金。

由于双方对此无法达成共识，法官有意展开纽顿聆讯来判定，暂时案展至10月25日进行审前会议。（人名音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