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企业在《重大投资审阅法令》下被列为关键实体

2024/06/01   •   1621阅
新加坡《重大投资审阅法令》列出九家关键实体,包括石油公司和新科工程旗下企业。该法令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加强投资者的信心,并对关键实体的股权变动、重要职位任命以及清算等进行严格管理。了解新加坡投资法规,确保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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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中央商业区。(图:iStock)

本地九家企业在《重大投资审阅法令》(Significant Investments Review Act)下被列为关键实体(critical entities),其中包括三家石油公司和新科工程旗下四家公司。

有关法令今年3月起生效,主要管理涉及我国国家安全利益的重要实体或是企业机构的重大投资项目。

政府宪报(Government Gazette)昨天(31日)公布了相关名单,包括:新科物流、胜科工业旗下的建筑公司Sembcorp Specialised Construction、新科工程海事、新科工程陆路系统、新科工程国防宇航服务、新科工程数码系统、艾克森美孚亚太公司、蚬壳新加坡公司,以及新加坡炼油公司。

贸工部的文告说,新法令将加强我国作为可信赖的商业枢纽地位,让投资者有信心继续在本地投资。

在这之前,我国主要以行业相关法律来管理电信、银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机构。

新法令适用于被视为重要,但不受现有法律涵盖的实体。被指定为关键实体的机构一旦出现股权变动,必须通知或寻求有关当局的批准,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此外,这类实体也必须在委任总裁、董事等重要职位时,寻求批准,否则有关当局有权撤换他们。

这些实体也不能未征得部长同意下,自愿清盘或解散。一旦出现国家安全问题或必要服务中断的情况,政府可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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