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冰淇淋电子烟为饵 诱12岁女童胡搞 男监15年4月打16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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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02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男子通过交友平台结识一名12岁小学女童，以买冰淇淋和电子烟给女童为诱饵，两次约女童见面胡搞，还用手机偷拍下两人性爱画面，如今因强奸、性侵等罪行，被判坐牢15年4个月，鞭打16下。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黄忠明（34岁，译音）面对11项性侵未成年者、法定强奸、偷拍以及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等的控状，他承认其中3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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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黄忠明。

受害者是一名案发时年仅12岁的女童。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女童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4年6月间，通过交友平台结识受害者。在交谈过程中，被告声称要请受害者吃冰淇淋，并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借此套话，打听对方是否有性经验。

受害者当时向被告透露，她曾传过臀部照片给他人，随后便不再与被告聊天。

同年9月22日，被告再次联系受害者并询问其年龄。尽管受害者坦承自己未成年，但被告为了满足一己私欲，依然约她见面。当天下午，两人在榜鹅径一带的组屋楼梯间胡搞，被告甚至在未经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偷拍了对方为他口交的视频。

在受害者离开前，被告给了她10新元买泡泡茶。

当天晚上，受害者向被告诉苦称弄丢了电子烟，被告随即承诺为她购买新电子烟，并约她两天后再次见面。当时，被告已经清楚知道受害者正在念小学，年仅12岁。

2024年9月24日下午2时许，被告叫了私召车将受害者接至家中。两人再次发生性关系，被告也用手机拍下了性交画面。

## 律师：被告母与继父饱受痛苦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是家中独子，母亲与继父因他惹祸而受尽痛苦。

律师指被告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希望法官轻判。控方陈词时则表示，受害者年纪小，因压力而自残，被告知道受害者的秘密，却选择剥削受害者的脆弱心灵，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15至17年，打鞭17至18下。

法官下判时指本案存在诸多加重刑罚的因素。被告明知受害者未成年，仍选择与其发生性关系，期间甚至以现金和电子烟等物品作为诱饵，偷拍下性爱画面且持续观赏，侵犯受害者隐私。此外，被告在性交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受害者面临怀孕及感染性病的风险，因此有必要严惩。

## 老师发现女童吸电子烟

揭发被告罪行



受害者被老师发现吸电子烟，在检查其手机时，发现她与被告之间的露骨简讯，才揭发被告罪行。

案发后，受害者所在学校的一名教师发现有学生持有多个电子烟，经追问后得知其中一个来自受害者。

当教师质问电子烟的来源时，受害者承认是由被告提供的。

随后，教师在检查受害者的手机时，赫然发现她与被告之间的露骨简讯，随即通报校方。校方最终报警，被告的罪行这才得以揭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