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团圆饭闹上庭 官判两边吃 父母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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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14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4日讯）离婚男女为争取和儿子吃团圆饭，僵持了一年半，甚至闹上法庭，法官裁定儿子同一晚上先后吃两顿团圆饭，两全其美，但引来男女不满，认为这样的安排会让儿子吃太饱，双双上诉至高庭但被驳回。

根据上周发出的判词，这对离婚男女在1987年结婚，2012年结束长达25年的婚姻，两人育有4名子女，最大的孩子已经逝世，另有两名女儿已经成年，法院无须决定女儿的抚养权。

新加坡《新明日报》报导，两人拥有最小的儿子（13岁）共同监护权，儿子将在年末的周末和学校假期与父亲一起，其余时间与母亲度过，直至父母关系于2019年变差，女子向法庭提出上诉，要求调整共同监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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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女为了儿子应与谁吃团圆饭，不惜闹上法庭。（示意图） 

根据报导，女子要求父母双方在春节前夕，轮流与儿子共度时光，但前夫不愿让步，坚持认为儿子应在春节前夕至年初二与他同住，并与男方亲戚吃团圆饭。

男子指出，儿子在成长期间应与其他亲戚在一起，前妻就无法为儿子提供这些，因为她的团圆饭不包括其他亲戚。

家事法院法官裁定儿子应与父母双方共进团圆饭，先是和母亲共进晚餐直到晚上8时30分，然后交给父亲过夜，然而这引起男子不满，因为儿子吃了第一次团圆饭后会“太饱”，之后无法再吃一顿饭，继而上诉。

高庭最终驳回这项上诉，并希望父母在假期和节日期间的时间表，尽可能和平和文明地解决，让孩子度过快乐的节日。

法官说，父母之间关系恶化，阻碍他们为孩子制定合适的看护时间，但法庭有责任在决定每位父母获得监护权的同时，保护孩子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