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烧巴刹致逾600万损失 纵火男假释期又犯 帮阿窿泼漆贴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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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12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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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经纵火烧毁湿巴刹和咖啡店，造成摊贩损失超过600万新元。（新明日报档案照） 

（新加坡讯）曾纵火烧裕廊西湿巴刹和咖啡店造成逾600万元损失，男子假释出狱期间，不知悔改，仍继续犯罪，帮大耳窿跑腿贴债条、泼漆等，再被判入狱9个月6周又300天。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50岁的被告林英祥（音译）曾在2016年纵火烧裕廊西41街第493座连接而成的湿巴刹和咖啡店，当时导致了56摊贩生计受影响，损失超过600万元。他在2018年3月被判坐牢11年半和鞭打3下。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在去年6月出狱，但假释期将一直持续到2028年4月。不过，他却不知悔改，在这段期间继续犯法。他共面对9项控状，包括抵触放贷人法令、破坏公物法令和偷窃的罪行，他早前承认其中3项控状，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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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英祥当年涉及纵火案，被押回现场 。 （新明日报档案照）

## 负责‘探访住家单位’



根据案情，被告出狱后无业，一名叫杰克的大耳窿找到被告，让他当跑腿“探访住家单位”，工作内容包括泼漆或贴债条，或把电话交给住户，让对方和杰克通话。

若住户在家，被告可获得100元，若无人在家，则可获得50元。若是泼漆，就有300元入袋，贴债条的酬劳则为40元。

2024年12月28日，被告根据杰克指示到其中一名受害者的单位门口贴债条，欠债的是受害者的女佣。受害者过后报警。

隔天，被告又根据指示到另一个单位门口泼混有鸡蛋的黑漆，被告当时还拍下视频发给杰克，但杰克说看不清楚，叫被告再泼漆多一次。

被告于是在同天返回该单位，刚好单位有人开门，被告赶快丢下一杯混合油漆，就试图逃跑，不过却被受害者逮到，当场报警。当时油漆除了泼到单位门口，还泼到了走廊和阶梯。

被告在2024年12月29日被逮捕，并于31日获得保释。

## 保释期间 当阿窿跑腿落网



被告在保释期间，依旧为大耳窿当跑腿，结果第二次落网，还押至今。

被告在2025年2月2日晚上8时07分，根据杰克指示到一名受害者的家。当他抵达敲门时，受害者应门，他也把手机交给对方。受害者的儿子因向杰克借钱，杰克与对方通话讨债，他们结束通话后，被告就离开了。受害者过后报警。

被告最终收到了500元的跑腿费，但在2月10日再次被逮捕。

## 13岁就涉抢劫 犯罪长达36年



控方指被告是一名惯犯，犯罪长达36年，从13岁开始就抢劫，17岁时已经多次犯下与财物相关罪行。

从那时起，被告每3到5年就会犯罪。尽管被告接受严厉的改造性监禁，仍死性不改。

控方也说，被告在履行假释减免令期间犯案，也因年龄无法接受鞭刑，因此要求法官判处他入狱13到16个月，并以6周的监禁代替鞭刑，外加多坐牢480到600天的加重刑期。

## ‘害摊贩失饭碗须担责’ 父当年拒替他请律师



被告当年因发怒，用打火机点燃两个泡沫塑料盒，烧毁巴刹及咖啡店，其父当年表示儿子犯错需承担责任，不为他请辩护律师。

根据之前报道，纵火案是发生在2016年10月11日凌晨2时45分左右。被告在案发前一天喝酒服安眠药后，不小心将物品遗留在咖啡店，倒回去时发现铁栅已拉下，竟愤怒用打火机点燃两个泡沫塑料盒，烧毁巴刹及咖啡店。

事发隔天，被告还很“自豪”地和朋友说：你不知道吗？火是我放的！”

被告当年求情时说，自己智商低，只有74，也写字条向摊贩道歉。

被告的父亲林先生当时受访时说，家人决定不替儿子聘请律师。 “我们黑白分明，儿子连累巴刹摊贩失去饭碗，必须承担责任，所以我们不会聘律师为他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