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城洗钱案】苏剑锋加控6罪　涉伪造文件证明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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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1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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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苏剑锋。

（新加坡讯）30亿新元洗钱案被告苏剑锋今日被加控6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控状，包括涉嫌向两家银行提交伪造的借贷合约和迪拜房地产出售合约，以证明近950万新元的资金来源。

瓦努阿图籍被告苏剑锋（36岁）原本面对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和两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罪名，今日被加控6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罪名，目前共面对12项控状。

新控状显示，2021年1月5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苏剑锋涉嫌向华侨银行提交两份出售迪拜房产的伪造合约，以及分别与两家公司Sheng Yu Limited和Sheng Big Limited签下的借贷合约，来证明收到的约749万9930新元的资金来源。

另外，他也被指在2021年3月17日和2022年9月30日，提交两份出售迪拜房地产的伪造合约给马来亚银行，证明约199万9940新元的资金来源。

上述案件展期至5月28日进行审前会议。

苏剑锋原本面对的控状指他持有55万903新元现金，以及持有策安保全机构三个保险箱总数1700万新元现金。这些款项全额或部分是来自非法线上赌博赃物。

另外，他也涉嫌向两家银行提交3份伪造的公司年度报告，以欺骗银行相信陈秋燕（译音）有合法财富来源。

上述洗钱案其他被告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早前被判坐牢一年一个月，两人已服刑完毕，在5月6日遣返柬埔寨，并禁止入境新加坡。苏宝林（42岁） 和苏海金（41岁）被判监一年两个月，张瑞金（45岁）则被判坐牢一年3个月。王水明（43岁）本月14日被判入狱一年一个月6周。

另一名被告陈清远（34岁）的案件展期至5月23日让他认罪，其余两人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