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城洗钱案】苏文强及王宝森刑满出狱　遣返柬埔寨禁止入境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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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08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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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强（左）和王宝森刑满出狱，已被驱逐出境。（档案照片／取自法庭文件）

（新加坡讯）30亿新元洗钱案两名被告苏文强和王宝森皆被判监禁一年一个月，两人服刑完毕后，周一（6日）已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周一晚上回复媒体询问时证实，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经于周一被遣返柬埔寨，并被禁止入境。

这起在去年8月爆出的洗钱案，涉及款项30亿新元，被捕的10人被控后都不得保释，另两人则被通缉，警方还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两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苏文强面对8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一项持有伪造文件，以及两项抵触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他是最先认罪的被告，4月2日被判入狱一年一个月，也是本案首名被治罪的被告。

警方起获苏文强的资产总值约600万新元，其中包括60万1706新元现金、124万7000日元、价值50万2431新元马赛地轿车，以及奢侈品和名酒等。这些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被充公。

王宝森则在4月16日认罪后，被判坐牢一年一个月。他面对8项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法令、使用伪造文件、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以及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从王宝森起获的资产总值约809万4144新元，其中包括约11万2871新元现金、银行户头内的326万6884新元，价值约443万零400新元的一处房产和汽车等资产。这些资产也在案件下判后被充公。

苏文强和王宝森是目前刑期最短的两名被告。他们的刑期从去年8月15日被逮捕当天算起，直到下判时已被还押近八个月。两人相信在狱中表现良好，刑期因此缩短1/3，周一刑满出狱后，直接被驱逐出境。

此案另外3名被告苏海金（41岁）和苏宝林（42岁）被判监一年两个月，张瑞金（45岁）则被判监一年3个月。

另一名被告王水明（43岁）的案件展期至5月14日让他认罪，其余4人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