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顯揚：已申請拆除李光耀故居，決定權在新加坡總理黃循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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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27
Source: 獅城新聞

李光耀的故居到底要不要拆除，這段時間又成了熱議的話題。李光耀女兒李瑋玲去世後，次子李顯揚已在10月21日向市建局提出申請，要求拆除歐思禮路38號故居。

李顯揚：我是唯一合法屋主，將申請拆除李光耀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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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研究李光耀故居**

**是否具保留價值**

周四（10月24日），新加坡國家文物局表示，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將根據有關建議，決定是否依據保存古蹟法令，對歐思禮路38號發出保存令（Preservation Order）。根據保存古蹟法令，獲保存令的地點必須經過文物局相關部門批准，才可拆除或重建。

關於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故居歐思禮路38號是否值得保存的研究，預計將耗時幾個星期進行。

新加坡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在臉書貼文強調，國人對這個議題持有不同看法，這一點是可以理解的。「重要的是，我們要以開放的心態處理這個議題，並保留我們的選擇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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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將提呈建議，供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決定是否要對歐思禮路38號發出保存令。若部長決定這麼做，文物局將向此處擁有者和居住者發出意向通知，擁有者和居住者可以在部長作出最後決定之前的「合理時間內」提出反對。

文告闡明，一旦部長決定發出保存令把歐思禮路38號列為國家古蹟，所有處置方案即對本屆或未來的政府保持開放，即保存令可按照時任政府的決策修改或撤銷。在政府未作出決策前，這個地方也不能重新劃分或作為其他用途。

這項研究將由文物局屬下的遺址和古蹟保護諮詢委員會負責；委員會包含10多名來自建築業、歷史學界、法律界等領域的專家，研究工作料需數周時間。

李顯揚連續發文回應

稱決定權在黃循財

唐振輝在臉書發文後，李顯揚也發文稱：2018年,NHB做了徹底的研究,並將其研究報告提交給部長委員會。 毫無疑問,對這項研究進行了很多研究。為什麼現在又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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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月25日）早上，李顯揚又發文稱：處置李光耀故居決定權在新加坡總理黃循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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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揚稱，李光耀在遺囑中希望故居在女兒李瑋玲不在之後就即刻拆除。他說，現在是做決定的時候了。

李顯揚說，父親故居的家具和文物被捐贈給國家博物院展出的時候，黃循財當時負責這些事宜的部長，他也是探討處理故居的不同選項的部長委員會成員之一。黃循財已經有九年的時間考慮。他形容，進一步推遲決定將「踐踏」李光耀的遺願，請黃循財帶頭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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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拆除還是該保留？

歐思禮路38號李光耀故居的去留，有各種不同的意見。

一、這是烏節路的黃金地段，拆除之後，無論作為商業或住宅，都有更高的市場價值，主張拆

二、這是百年的老別墅，維護成本太高，得不償失，主張拆

三、保留故居，等同「造神」，主張拆

四、應該尊重李光耀和柯玉芝的遺願，主張拆。柯玉芝曾說過，在她和李光耀身後，絡繹不絕的陌生人到故居來看他們生活過的地方，等同窺探隱私，她無法接受

五、這裡住過新加坡兩任總理，有著許多珍貴的歷史記錄和人文價值，具有文化遺產價值，主張保留

六、國家有法律，具有歷史價值的房屋依法必須保留，不能因為李光耀想拆就拆，主張保留

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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