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悔性交易以月事為藉口開溜　23歲女子假扮哥哥勒索甜心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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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1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女子先協議收400元提供性服務，卻到「甜心爹地」家喝了一杯可樂就以月事為藉口開溜，之後再扮「哥哥」發簡訊敲詐對方，3天內要了超過8000元。

被告是24歲的張瑋倩（音譯）。蓄短髮打扮中性的她，前日在父親的陪同下出庭，承認一項欺騙罪，被判坐牢11個月。

根據案情，去年3月尾到4月初之間，受害人（51歲）在「甜心爹地」和「甜心寶貝」的網絡平台上看見被告的資料，之後聯繫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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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瑋倩。（新加坡海峽時報） 

雙方隨後達成協議，受害人會為被告提供的性服務支付400元。

去年4月4日晚上10時許，被告到受害人家赴約，喝了一杯可樂，稱因為來月事不能提供性服務，結果受害人為她付出的時間， 給了她150元。

隔天晚上，被告聯繫受害人，稱弄丟了那150元，要對方再給，因為她當晚要去狂歡。受害人答應，轉了200元給她。

接下來的日子裡，被告多次向受害人要錢都被拒，或是受害人已讀不回。被告於是在4月8日到9日之間，用另一個手機號碼，假扮成她「哥哥」，傳電信去嚇唬受害人。

簡訊中，「哥哥」稱被告才17歲，指受害人有意嫖雛妓，有責任檢查她的身份證確認年齡，還恐嚇說要鬧上他家。

雙方原本約好4月9日晚上在商場見麵攤牌，但被告卻反悔，稱自己已在警局，說要報警舉報受害人，還要將兩人的聊天記錄放上社交媒體。

接下來的三天內，受害人一再遭被告恐嚇索款，前後轉了8100元給她。

受害人深怕一直會被勒索，最終決定報警處理，才揭發被告的惡行。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說，被告只是個屈服於誘惑的年輕女子，當時不成熟，認為這是來之容易的錢，才會做出錯誤的決定。

律師也說，她並非嚴重犯罪，懇求法官考慮8到10個月的監刑。

主控官則指，被告一再恐嚇受害人，還編造「哥哥」的角色，給受害人施加更大的壓力，逼他一再給錢。

被告不僅對受害人一再撒謊，也缺乏悔意，對警方編造故事，在六份口供中都謊話連篇，因此應當嚴懲，建議法官判她坐牢12個月半到15個月半之間。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不僅造成受害人金錢上的損失，也造成他精神上的恐慌。

被告拿騙來的錢去「吊花」，為女友人沖業績，接受調查時還一再撒謊。

被告於去年4月15日至6月18日間共錄了6份口供，每一次都謊話連篇。

她稱自己從未答應過提供付費的性服務，也謊稱因覺得被占了便宜，只向受害人要了6000元。

她還虛構了友人「凱洋」，說是對方用自己的手機給受害人發簡訊，稱她才17歲，並且指這是在跟受害人開玩笑。

被告稱她把錢都花光了，用來買衣服、鞋子、包包，還在酒吧消費，帶家人出去吃飯。她也稱自己的女友人在泰式夜店工作，因此會到該夜店捧場吊花，好能為對方沖業績。

警方扣押了被告銀行戶頭裡的約800元。被告同意以這筆錢作為部分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