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醫療業者明年初起須共享病患信息 以更好照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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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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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通過《醫療信息法案》。從明年初起，所有醫療業者，包括專科診所、臨床和放射科實驗室以及牙科診所都必須加入國家電子健康記錄系統，共享病患的醫療信息。 截至去年10月底，約七成的全科診所已加入這個系統。 

國會通過《醫療信息法案》。從明年初起，所有醫療業者，包括專科診所、臨床和放射科實驗室以及牙科診所都必須加入國家電子健康記錄系統，共享病患的醫療信息。

截至去年10月底，約七成的全科診所已加入這個系統。

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陳傑豪在國會表示，法案將規定所有註冊的醫療機構和藥房都必須把病人的關鍵醫療信息輸入國家電子健康記錄的系統，包括：過敏史、疫苗接種記錄、化驗結果、用藥情況、掃描報告等。這麼一來，病人到不同醫療機構就診時，醫生都能及時獲取病史和健康信息，為患者提供更好的照料，也能避免反覆進行同一項檢查，進而減少費用。

陳傑豪說，政府已仔細研究了澳大利亞、芬蘭、挪威等國家的做法，並根據我國的情況落實監管框架。

此外，法案還將允許為患者提供臨床治療或服務的社區醫療夥伴獲取患者信息。為了能給患者提供及時照料，專業醫護人員在獲取資料時，無需徵得個人同意。

不過，為了保障患者隱私，法案規定只有為患者提供治療的醫護人員才有獲取患者資料的權限。醫療機構的行政和普通員工都無法獲取資料。患者信息也不能用於就業和保險理賠等。

陳傑豪說，患者可從今年下半年起，通過HealthHub應用進行設置，限制可被查看的資料，並在發現可疑情況時向衛生部舉報。不過，如果遇到緊急情況，醫生仍有權查看病人已設定訪問限制的資料，以及時救治，但必須申報出現醫療緊急情況，事後也得接受審計。如果被認為違例，將被調查，並交由醫療理事會採取紀律處分。

另外，未經授權訪問患者資料的醫療人員可面對高達5萬元的罰款，或長達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的刑法將加倍。

沒有落實措施保障網絡安全或信息安全的醫療機構則可能面對高達100萬元的罰款。

陳傑豪說，醫療機構和有權獲取患者資料的機構必須符合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要求，並有責任評估是否發生了須通報的網絡安全事件或數據泄露事故。一旦確認，須通知衛生部。

衛生部將給予醫療機構足夠的時間來加強網絡安全和讓職員接受培訓，稍遲時候會宣布落實法案時間點的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