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島多部門聯合執法，娛樂場所查處26人涉電子煙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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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11
Source: 獅城新聞

![全島多部門聯合執法，娛樂場所查處26人涉電子煙違法](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000.avif?0)





在2025年8月29日至9月6日期間，新加坡警方聯合多個執法部門，在全島範圍內的酒吧、KTV等公共娛樂場所展開了一系列突擊行動，共查獲26人涉及電子煙相關違法行為，並當場對其中人員開出罰單。另有一名23歲男子因涉嫌毒品犯罪被逮捕。

此次為期一周的聯合執法行動，由各陸路警區及刑事偵查局主導，中央肅毒局（CNB）和衛生科學局（HSA）派員協同支援。

超過160名來自新加坡警察部隊、CNB及HSA的執法人員參與行動，對全島69家娛樂場所的500多人進行了檢查。此次行動是政府多部門協同打擊電子煙問題的持續舉措之一。

此次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主要包括：

共查獲26名年齡介於17至44歲之間的違法人員，繳獲超過30支電子煙及配件。所有人員均因持有電子煙違反《1993年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被當場處以罰款；

一名23歲男子在某娛樂場所因涉嫌吸毒，被依據《1973年濫用毒品法令》逮捕。

HSA合規與執法集群助理主任張潔儀女士表示：「衛生科學局將繼續在酒吧、KTV等重點區域加強執法力度，與警方及肅毒局緊密合作，共同應對電子煙問題。我們想向所有使用者傳遞一個明確信息——立即停止使用電子煙。從9月1日起，執法力度已加強，違規者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包括強制接受康復治療。」

**處罰措施**

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的強化執法機制規定，凡被發現持有、使用或購買電子煙者，將面臨更高處罰。第二次違規者須接受康復治療；未完成康複課程者將被提起公訴。第三次及以上違規者，將依《1993年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被控上法庭，最高可被處以2,000新元罰款。

此外，自2025年9月1日起，依託咪酯已被列為《1973年濫用毒品法令》下的C類受管製藥物。首次濫用者將面臨最高六個月的強制康復治療；第二次違規者將被CNB逮捕並接受尿檢，同時須接受為期六個月的強制監管，包括藥物檢測與康復治療。未完成康複課程者將被提起公訴。第三次違規且年滿16歲者，將被送入戒毒中心（DRC）接受治療與康復，之後還需接受為期12個月的藥物檢測與監管；未滿16歲者則須在社區接受為期12個月的強制監管。

依託咪酯電子煙的進口、銷售及分銷者亦將面臨更嚴厲處罰。進口者最高可被判20年監禁及15下鞭刑；銷售及分銷者最高可被判10年監禁及5下鞭刑。

 **新加坡警察部隊

衛生科學局

2025年9月11日 下午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