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人涉致命車禍，將以過失致死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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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27
Source: 獅城新聞

![三人涉致命車禍，將以過失致死罪被起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760.avif?0)





三名年齡介於33至35歲之間的男子，因兩起獨立的致命交通事故，將於2025年10月28日在法庭被控以非故意殺人罪（culpable homicide not amounting to murder）。

**案件一**

2023年12月19日凌晨約5點，警方接獲通報，稱在尼誥大道（Nicoll Highway）往基利門路（Guillemard Road）方向，發生一起涉及轎車與騎車男子的致命車禍。該名45歲的男性騎車者被送往醫院時已失去意識，隨後不幸身亡。調查顯示，35歲的轎車司機涉嫌飲酒後逆向行駛，撞上騎車者後未施予救助即逃離現場。警方在事故發生後16小時內鎖定並逮捕該名司機，其駕照亦被立即吊銷。司機最初因涉嫌違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4(1)條「危險駕駛致死」被控上法庭。經案件複審後，控罪將改為違反《1871年刑法》第304(b)條之「非故意殺人罪」。

**案件二**

2024年1月14日凌晨約1時54分，警方接報稱中央快速公路（Central Expressway）往實里達快速公路（Seletar Expressway）方向，發生一起涉及兩輛轎車及一輛摩托車的致命車禍。31歲的男性摩托車騎士當場被宣告死亡。調查顯示，兩名司機涉嫌相互超車，且車速分別高達約170公里/小時與192公里/小時，遠超過該路段90公里/小時的法定限速。兩名年齡分別為33歲與34歲的司機均已被逮捕，其駕照亦遭立即吊銷。兩人將被控違反《1871年刑法》第304(b)條之「非故意殺人罪」。

根據《1871年刑法》第304(b)條，非故意殺人罪可判處最高15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或以上刑罰之組合。

警方嚴正看待危險駕駛行為。此類不負責任之舉，可能釀成災難性甚至致命的後果。凡駕駛人犯下嚴重違規行為，必依法究責，嚴懲不貸。

警方也藉此提醒所有駕駛人士，務必安全駕駛，遵守交通法規，並以全體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為首要考量。

**附件**



**![三人涉致命車禍，將以過失致死罪被起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761.avif?0)**







2023年12月19日，於尼誥大道往基利門路方向車禍中，涉事男性騎車者所騎乘的自行車照片。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27日，下午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