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聊性誘10歲女童　21歲學生監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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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2-23
Source: 獅城新聞

![網聊性誘10歲女童　21歲學生監8周](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35/17357716.avif?0)





（新加坡訊）柬埔寨籍青年透過社群平台認識未成年少女，與對方大聊性話題，發送猥褻影片和圖片，甚至要約她見面發生性關係，直至少女父親查看女兒的手機時，發現兩人的聊天記錄，揭發青年的惡行。

柬埔寨籍被告貝內迪（21歲，學生）周四（21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一項與16歲以下未成年人進行性交流的罪名，被判坐牢8周。

為保護受害者，法庭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泄漏受害者身份的資料。

根據案情，被告與受害者是今年6月23日在社群媒體平台Snapchat上結識，受害者當時10歲。被告開始與對方聊天，受害者稱自己是14歲。被告要求受害者發送她的照片，並在觀看後，直言對方看起來像9歲，開始稱呼她為「幼兒」和「寶寶」。

儘管意識到受害者年紀小，被告仍與對方大聊性話題，多次表明想與後者發生性行為，還索取裸照。

在被告的要求下，受害者發送至少10張裸照和7個不雅影片給被告，被告則回發他自慰的影片。被告也與受害者談及亂倫話題。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後來得知受害者只有10歲，但這並未阻止他繼續向對方索取裸照。

被告把受害者稱作「性玩具」和「蕩婦」，還說要「強姦她」。 他還拍攝了撫摸自己以及模仿性行為的視頻，發送給受害者。

6月25日，兩人開始討論要如何在不讓父母發現的情況下見面。兩人也開始討論「他們的孩子」，被告還說要教「他們的孩子」怎麼「感覺有性慾」，令受害者開始感到有點不舒服。

隔天，兩人開始透過WhatsApp聊天，受害者這時坦言她謊報年齡，被告表示，他早已知情，還慫恿受害人提供裸照和視頻，以及她進行性行為的照片。受害者隨後發送了10張照片和8支影片給他。

兩天後（6月28日），受害者的父親偶然看到了她的手機內的對話和照片。受害者在父親質問下承認和被告進行性交流，但從未見過真人。

受害者的父親之後報警，警方在6月30日逮捕被告。

被告目前被關押，他透過視訊求情稱，他已寫了道歉信給受害者，如今已知錯，希望能儘早回國，懇求法官輕判。

控方指出，被告曾要求與少女見面發生性關係，若不是父親及時發現男子的違法行為，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根據新加坡法律，故意與14歲以下的未成年者進行性交流，可被判處最長3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