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接連搞大兩少女肚子原獲輕判 高庭法官改判坐牢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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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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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21歲青年接連搞大兩個未成年少女的肚子，因為年輕而獲得進入青年改造所改造的機會，控方上訴後，高庭法官推翻原有裁決，改判他坐牢九年十個月和打鞭六下。

控狀也揭露，涉案青年幾乎「性上癮」，戲院裡、巴士上、組屋樓下和樓梯口等地方都成為他性侵少女的「溫床」。

兩少女懷孕墮胎 

根據高庭判詞，涉案青年目前21歲，2020年到2022年之間，他在17歲到19歲期間先後和兩個當年12歲和14歲的少女談戀愛，期間不設防要她們滿足他的性慾，第一個少女發現自己懷孕後曾告知青年，但他無視一切只要少女繼續滿足他。

青年在2021年因其他案件而進入青年改造所，兩人因此分手，少女向母親透露她已懷孕，後者帶她墮胎。

2022年，青年從改造所出來後又迅速和一個14歲的少女談起戀愛，同樣多次和她發生關係，即使她說已懷孕，他也不理，少女最終在2022年11月打掉孩子。

糾眾鬧事打傷少年 

除了強姦和性侵外，青年也涉及糾眾鬧事事件。2022年7月4日下午，他和第二名少女及七個其他同夥，在榜鵝一座多層停車場，對一個16歲少年拳打腳踢，造成他臉青鼻腫，眼眉處或留下一道永久傷疤。

其他交給法官判刑時納入考量的控狀也顯示，被告幾乎性上癮，多次在巴士、戲院、組屋樓下和樓梯口性侵少女。

根據我國法律，任何人和年齡未滿14歲的女子發生性行為，都被視為法定強姦，青年在案發後被控多項強姦和性侵罪狀，認罪後，法官考慮到的年齡而判他再度接受改造至少六個月。

高庭通過控方上訴 改判坐牢打鞭 

陳詞促請法官判青年坐牢打鞭的控方最後針對刑罰提出上訴。高庭法官本月4日審理了後推翻原有的刑罰，改判青年坐牢九年十個月和打鞭六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