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外開恩 離婚癌婦 罰款取代牢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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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2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7日訊）一名癌婦與丈夫鬧離婚，將孩子當棋子對付丈夫，挑撥離間，被指藐視法庭而判監1周後不滿上訴，三司考慮到她的病情，罕有地將監禁改判成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

這對怨偶在1998年6月6日結婚，育有16歲女兒和10歲兒子。

妻子以丈夫行為不合理，在2016年申請離婚，兩人為孩子照顧與看管權、婚姻資產分配、以及贍養費鬧上法庭。

丈夫則反指妻子與一名「治療師」搞外遇，但法官最後因證據不足，駁回丈夫的指控。

不過，兩人對簿公堂之際，妻子卻與「情夫」讓兩個孩子加入離婚戰場，挑撥丈夫與孩子的關係，包括女兒於去年6、7月，在社交媒體上稱她與弟弟被父親性侵，還在母親的陪伴下接受媒體訪問。

這些子虛烏有的指控導致丈夫名聲受損，還接到恐嚇電話，而高庭法官認為，兩名孩子的指控，與妻子宣誓書內容相似，懷疑對方讓孩子接觸和閱讀法庭文件，違反了庭令，行為有藐視法庭之嫌，最後判她坐牢一周。

妻子不滿裁決而上訴，三司庭日前發出判詞指出，妻子把孩子當成棋子，攻擊丈夫，兩敗俱傷也在所不惜。

三司庭同意高庭法官所說，即妻子已經成功荼毒孩子的思維，「情夫」更是推波助瀾，導致父子女間的關係幾乎無法修補，有鑒於此，三司庭駁回妻子的上訴。

不過三司指出，妻子患第4期乳癌，體重僅剩29.9公斤，只能靠輪椅代步，加上她紅血球計數低，在監獄服刑容易猝死，而且她胸部有傷口，容受到細菌感染。

三司認為，這名妻子往後要走的路很艱難，因此法外開恩，採取人道做法免她監禁，改判她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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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婦鬧離婚，被指將孩子當棋子對付丈夫，挑撥離間。（檔案照）

## 感謝三司開恩



癌婦通過律師感謝三司做出法外開恩的決定，她目前正在接受癌症治療。

除了判她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三司也令她需為這次的上訴支付丈夫2萬1000元（約6萬3000令吉）。

資深離婚律師在接受《海峽時報》訪問時說，相信這是第一次獲得法外開恩的離婚相關案件。

一名律師表示這起案件起著重要意義，因為這顯示家事庭採用「治療式司法」（therapeutic justice） 的模式，幫助夫妻學習如何管理之間的衝突，學習如何共同養育。

## 夫今還愛孩子



丈夫今早接受電訪說還愛著孩子，希望能有一天能與他們團聚。

這名丈夫說，案件持續了兩年，更差一點丟了工作，如今有了了解，也和枕邊人離了婚。

「我之前曾嘗試聯繫她，詢問孩子近況，不過沒有得到回覆。」

他表明還是愛著孩子，並已原諒了他們，希望孩子能有一天與他團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