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滯留新國不知要延長外國車輛入境准證　大馬客工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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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1-1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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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7日訊）馬來西亞客工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連人帶摩哆」滯留新加坡，但卻未留意新加坡陸路交通局已恢復外國車輛入境准證（VEP）的相關規定，結果沒有付款以延長准證的有效期限，被罰款100新元（約300令吉）。

一名馬來西亞摩哆騎士告訴《8視界新聞》，今日為摩哆繳付准證費用時，才發現當局已恢復規定，必須每14天付費來延長外國車輛入境准證的有效期限。

他透露，上一次繳付費用是在8月31日，由於不曉得當局恢復規定，結果今天被罰款100新元。

根據該名大馬客工提供的單據顯示，8月31日到11月7日期間，他共要支付228新元（約684令吉）的准證費用，另外再加100新元的罰款，共繳付328新元（約984令吉）。

為了配合馬來西亞行動管制令，陸路交通管理局在今年3月18日至9月30日取消對外國汽車和摩哆車主，每14天更新車輛入境准證的要求。不過，當局已在上個月恢復原有的規定。

陸路交通管理局表示，從10月1日起，有意延長在新加坡逗留期限的外國車輛車主，必須每14天付費以延長外國車輛入境准證的有效期限。這項條例適用於所有外國汽車和摩哆，包括在10月1日入境的外國車輛。

當局表示，有意延長逗留期限的車主，可通過新加坡全島AXS終端機申請延長准證的有效期並繳付准證費用。從10月15日起，當局已規定入境准證過期的外國車輛將面對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