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潔工爆竊咖啡店  偷了9000嫌少 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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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1-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1日訊）清潔工爬通風窗潛入咖啡店盜走近3000元（約9000令吉），卻嫌裡頭沒多少錢可偷，竟在地上堆廁紙淋油放火燒店「泄憤」。

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4月6日凌晨3時11分，地點是麥波申巷第83座組屋的一家咖啡店。被告是52歲的莫哈末·薩雷布。案發時是一名清潔工人。他面對4項控狀，包括破門行竊、惡作劇縱火以及不誠實盜用財物。

案情顯示，當日凌晨1時33分左右，被告騎腳踏車前往麥波申巷第83座組屋，步行到咖啡店。被告最初試圖從後門進入，卻發現門上鎖。被告注意到通風窗可打開，於是爬上桌椅，從通風窗潛入咖啡店。他在店內找到一根金屬棒，用它撬開店內的收銀機和抽屜取走現金，還盜走一個攤位的兩盒硬幣，總共近3000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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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撬開收銀機和抽屜，盜走近3000元現款。（檔案照） 

被告在凌晨3時離開後又折返，在咖啡店地上放了一堆廁紙，從攤位拿了油淋在地上，用打火機點繞。被告於4月8日被捕，身上搜出210元（約630令吉）。他承認偷竊並表示將錢都花在請朋友吃喝。他也承認放火燒咖啡店，因為咖啡店裡沒有多少錢可偷而感到不滿。

經調查，咖啡店內的紙箱、塑料用具、毛巾等物品都被燒毀。此外，牆壁、天花板、電線和其他固定裝置包括攤位招牌等都受到損壞。被告昨日通過視訊認罪，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是一時衝動干案，縱火也不是為了報復店主，沒有人因此受傷。控方則指出，咖啡店在組屋底層，樓上有居民居住，存在潛在危險。

法官下判時稱，所幸無人在火災中受傷，最終判被告坐牢四年半。

被告在干案時用塑料袋套頭掩蓋真面目，還戴手套避免留下指紋。

調查顯示，6日凌晨1時左右，被告騎偷來的腳踏車在惹蘭美羅附近遊蕩，偶然發現了一間正在翻修的有地住宅，決定潛入行竊。

被告試圖打開停在住宅院內的車子，但車門鎖住。在認定沒有東西可偷後，又爬了出來，騎車離開。

隨後，被告潛入咖啡店後，為掩蓋身份，用一個紅色塑料袋蓋住他的頭，還戴著手套避免留下指紋。

根據案情，保險公司計算出咖啡店被造成的損失為5萬1000元（約15萬令吉）。此外，火災還造成咖啡店停業一個月，租金損失1萬3892元（逾4萬令吉）。

咖啡店少東謝志強當時告訴本報，被盜走的近3000元來自飲料攤和煮炒攤那一兩天的營業額。他當時透露，火勢很大，將整間咖啡店天花板都燻黑，從煮炒攤一路蔓延至10公尺外的飲料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