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橋底下交付肉金，馬伕妓女龜公嫖客全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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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7-17
Source: 獅城新聞

馬伕載著妓女、龜公及嫖客，公然停車在天橋底下交付肉金，被眼尖警察發現，當場一網打盡。

根據媒體《新明日報》報導，被告劉君協（62歲）今年5月被控，他涉嫌在去年9月1日至21日之間，在美芝路一帶黃金坊對面的天橋下，觸犯婦女憲章第147(1)節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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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叔面對的另一項控狀，指他於同年9月1日至16日之間，在烏節路的豪傑大廈觸犯同一條文。

這兩項罪名若成立，若是初犯，每項可被判監禁長達3年、罰款高達3000元（約9000令吉）或兩者兼施。倘若是重犯，則可被判監禁長達5年、罰款高達1萬元（約3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不僅如此，他也在同一期間，被指靠一名32歲泰國籍女郎瓦察如姬賣淫的收入為生，觸犯婦女憲章第146(1)節條文。

據了解，被告相信是一名馬伕，案發時開著一輛轎車，載著妓女，而龜公及嫖客都在車上，結果被警方一網打盡。

據悉，龜公與乘客相信或是在交付肉金時，正好被經過的警方人員撞破，當場被截查，所以人贓並獲。

一般相信，交付肉金後，馬伕將載送妓女和嫖客到酒店完成交易。

媒體記者現場觀察，被告停車的地點，相當靠近巴士站，因此相信非常明顯，也容易引起懷疑，才會遭眼尖的巡邏警員發現。

這已不是他第一次觸法，控狀顯示，他曾在2015年4月30日，在這項條文下被定罪，因此這次若罪成，不僅可被判長達5年監禁和高達1萬元罰款，也可能面對鞭刑。案件今早過堂。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