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撞死82歲男 電召車司機監9周吊牌8年

2022/05/28   •   1222閱
兼職電召車司機柯純英因疏忽駕駛,撞倒82歲男子導致對方死亡,並被判刑。這起2020年11月發生的致命車禍,凸顯了駕駛員的責任與安全意識的重要性。案件涉及駕駛速度、周邊環境觀察以及對傷者提供及時援助等關鍵因素,也引發了關於駕駛者應受刑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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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電召車司機柯純英撞到82歲男子,導致對方傷重不治,他認罪後被判監禁9周及吊銷駕駛執照8年。(取自早報網)

兼職電召車司機載孫子上學,回家途中撞倒82歲男子,導致後者傷重不治,被判監禁9周及吊銷駕駛執照8年。

被告柯純英(67歲,譯音)被控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昨天認罪。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2020年11月11日早上8時35分許,地點是在武吉巴督西4道朝武吉巴督西2道的路段。

被告當時是兼職電召車司機,案發時正與妻子載送孫子到幼兒園後開車回家,不料卻在回家途中發生意外。

案情顯示,男子李海平(82歲,譯音)沒有查看來往的車子,就從馬路旁的草坪踏出去。被告也沒有注意到男子,閃避不及撞倒對方。

事發後,被告馬上剎車並下車查看情況,發現男子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嘴巴耳朵流鮮血,而且已失去意識。附近公眾馬上電召救護車。

在送往黃廷方綜合醫院的路上,男子還有脈搏呼吸,但途中突然心臟驟停。醫護人員發現他的頭部受重傷,顱骨骨折且腦部出血,最後搶救不果,男子在車禍發生約一小時後逝世。

庭上揭露,被告以每小時27至32公里的車速駕駛,少於事發路段的每小時50公里車速限制。

控方指出,被告疏忽駕駛且未查看周圍的環境,但考慮到他遵守車速限制,認為他的罪責沒那麼高。控方認為除了吊銷駕駛執照外,被告應被判入獄2至4個月。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車禍後繼續留在現場,也竭盡所能為被撞男子提供援助,促請法官判他坐牢2個月即可。

被告昨天開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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