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逆子向養母討生活費　揚言不給錢就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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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0-08
Source: 獅城新聞

![逆子向養母討生活費　揚言不給錢就殺人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79/16794503.avif?1633603622)





22歲男子去年因多次對養母動粗而判短期拘留令，今年2月向養母討5000新元（約1萬5000令吉）生活費，揚言不給錢就殺了她，還要求養母抵押房子借款，養母報警捉人，逆子被判坐牢一年4周。

被告是22歲的羅順發（譯音）。曾對現年59歲的養母動粗，養母在2016年3月24日取得個人保護令。但他仍死性不改，多次因討錢不果就打養母，去年1月被判14天短期拘留令與得遵守12個月日間報到令。

時隔一年，他再一次犯案。這一次面對7項控狀，包括牴觸婦女憲章、恐嚇以及濫用毒品。控方以其中4項提控。

案情顯示，今年2月7日，下午4時30分左右，被告進家門用華語怒喊，要養母給他5000新元，用來支付他的帳單、租金和其他費用。

養母表示自己掙得不多，並沒有錢。被告卻威脅養母，如果不給錢就殺了她。隨後，被告要求養母抵押她的房子，以便借款給他。

養母害怕被告會傷害她，假裝同意他的要求。隨後，被告表示他會在隔日帶她去銀行。養母隔日報警。

被告的代表律師替他求情時表示，被告沒有傷害到養母，這件事給他上了一課，他希望為自己的行為道歉，也想要得到治療。

律師指出，被告有適應障礙，因經濟困難和女友等問題導致情緒低落，間接導致他步入歧途。

他補充，被告與養母住在一起，事後真誠地向養母道歉，也意識到養母有多麼的關心他。

律師懇求法官考慮被告還很年輕，給他多一次機會。

根據早前報道，被告父親因為癌症過世，令他身心受創，年少時期叛逆，犯下偷竊罪行。

被告在父親過世後才發現自己是被領養的，與養母關係一度鬧僵。被告也被診斷患上重度抑鬱症。

控方指被告已經不是第一次對養母施暴，他經常對養母發火。此外，被告也涉及吸毒。

法官前日判被告罪名成立，坐牢一年4周。

在咖啡店當助手的養母王女士今日受訪時透露，她從泰國嫁來新加坡，丈夫因身體狀況無法生育，兩人因此領養當時還不到一歲的被告。不料，丈夫在57歲就因病過世，之後她和被告相依為命。

「兒子以前小時候很乖，懷疑是誤交損友，性格才出現轉變。」

她說，兒子原本念工藝教育學院，後來輟學去送外賣，去年因對她動粗而被判短期拘留令，獲釋後就丟了工作。

「我看到他這樣也很難過，只是希望他能找一份工作養活自己，不給我家用也沒關係。」

去年被兒子打後，王女士說，她已經原諒兒子，針對今年發生的事，她也既往不咎。

她哽咽表示，兒子今年犯案後就被還押，原以為昨日會獲釋，還準備兒子喜歡的食物迎接他，不料卻收到兒子要入獄的消息。

王女士說，本月28日是兒子的生日，她原本希望能和兒子一起過，也已經準備要買生日禮物。

她希望，兒子出獄後，能繼續跟她一起生活，並改過自新不要再吸毒。

王女士透露，她目前靠工作和新加坡政府津貼過活，也出租組屋的房間賺取一些生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