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為了1000元酬勞,男子接下私會黨「老大」安排的工作,在電梯內毆打陌生阿叔,結果跌倒壓在對方身上,造成對方扭斷腳踝。
這起事件於去年9月4日傍晚5時半,發生在大巴窯1巷第130B座組屋的電梯內。
被告陸忠誠(29歲),面對7項包括蓄意傷人導致重傷、無照駕駛、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等控狀。控方以4項提控,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陸忠誠為1000元酬勞當打手。(圖取自《海峽時報》)
案情顯示,被告的私會黨「老大」於去年9月聯絡被告,要被告當打手,並會給予1000元酬勞。
據悉,「老大」與另一個私會黨成員達成協議,替對方找打手教訓「仇家」。
「老大」在去年9月2日,將51歲受害者的照片、車牌、住家和工作地址傳給被告,隔天也說明要將受害者打到流血,拍下照片才算完成任務。
9月3日等不到受害者後,案發當天,被告再次從下午2時守到傍晚5時半,等受害者下班回家,就與受害者一同搭電梯上樓,並在電梯關門後,雙方扭打起來,被告推倒受害者,並跌在受害者身上,導致受害者扭到腳踝。被告拍下受害者的傷勢後離開,也順利拿到酬勞。
受害者事後報警,也到陳篤生醫院治療。他臉部挫傷,右腳踝骨折,拿了14天病假。
被告罪行被電梯的閉路電視拍下,控方前天在庭上播出事發畫面。
另外,被告於2023年11月15日獲得假釋,結果同月27日,開車闖紅燈被拍下。被告接受調查時,承認自己闖紅燈,車子是向朋友丈夫借的。調查揭露被告無照駕駛。
被告認罪後被判坐牢5周,罰款1000元,各級駕照吊銷36個月。由於他在假釋期間犯罪,因此需多坐牢20天。(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