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婦女在武吉班讓巴士站遭野豬襲擊,稱被拋摔三次還被咬,即使動了手術仍無法痊癒,手部永久性殘疾,因此入稟法庭起訴國家公園局疏忽,索賠至少3萬9827元。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法庭文件,起訴人是住在法嘉路(Fajar Road)一帶的婦女德佳德維。
她表示,2023年5月1日晚上11時50分,她在萬吉路(Bangkit Road)第270座附近的巴士站遭野豬追趕襲擊。期間她被野豬咬傷並連續拋摔三次,隨後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急救。

早前有居民指野豬在該區域出沒。(檔案圖)
襲擊導致她的右小腿、臀部、右手食指、中指及手掌多處受創並接受了手術。目前,她仍需定期複診並接受相關治療。
根據醫療報告,起訴人右手不僅留有疤痕,還因尺神經(ulnar nerve)受損導致右手永久性殘疾。
起訴人在訴狀中指出,國家公園局未能妥善管理出沒於馬路及住宅區附近的野豬,導致公眾面臨受傷風險。同時,她也指公園局也忽視了防護圍欄的建設與維護,未能充分落實相關安全監管措施。
她因此入稟法庭起訴國家公園局,索賠至少3萬9827元,包括7407元醫藥和交通費,以及3萬2027元審前收入損失。至於未來的醫療費用及收入損失等賠償,則有待法庭進一步評估。
案件目前已在國家法院展開審理。

婦女遭襲擊後血流如注。(檔案圖)
公園局指 事發前野豬被撞傷
國家公園局披露,就在襲擊事件發生前約5分鐘,同一路段曾發生一起野豬被轎車撞擊的交通事故。
公園局指出,案發當晚11時45分接獲報告,稱有一隻野豬在同一條道路上遭轎車撞擊。
公園局表示,涉事野豬在遇起訴人之前就已經受重傷,後續引發的狀況已超出當局所能控制的範圍。
公園局反指起訴人自身亦存在疏忽,包括未注意周遭環境、未為自身安全採取必要的謹慎措施,以及未能與野生動物保持安全距離。
公園局否認指控 指已采一切措施管控
國家公園局全盤否認婦女的指控,強調該局已在職責範圍內採取了一切合理措施管理野豬群體,以降低野豬對公共衛生與安全構成的威脅和風險。
公園局指出,當局制定一套全面的野豬管理計劃,包括監測野豬數量、開展公眾教育、打擊非法投喂行為,以及在出於公共安全考量時移除野豬等。
此外,公園局表示當局會適時調整管控措施,包括清除可能吸引豬群的食物源,以控制野豬數量並減少野豬進入人類社區所引發的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