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歲新加坡男子偷拍17歲養女沖涼，兩裸照複製14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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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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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偷拍兩張養女沖涼照。 （示意圖） 

**作者 李耀文**

**64**歲男子趁17歲養女沖涼時，用手機偷拍她兩張裸體照，警方在接到報案後檢查男子手機，發現這兩張照片竟被複製成144張，其中還包括胸部特寫。 

被告面對一項偷拍控狀。受害者是一名19歲少女，案發時17歲，她是被告的養女。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姓名。

案情顯示，被告與妻子在受害者出生僅五天時便開始撫養她，隨後正式將其領養。

2023年12月12日晚上6時，受害者在廚房浴室沖涼。被告開啟手機拍照功能，將手機置於浴室窗口外進行偷拍。受害者察覺窗外有手機，並憑黑色手機殼認出那是被告的手機。她意識到遭偷拍後嘗試蹲下躲避，沒想到被告卻將手機移至高處，繼續偷拍受害者，整個過程約一分鐘至兩分鐘。

受害者事後覺得被羞辱而痛哭，不過她不願被告與妻子為此吵架，所以沒有立即報警。

直至2024年3月26日，受害者在前往中央肅毒局接受尿檢時，向一名官員揭發此事，並在建議下於當天向警方報案。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被告手機內除了偷拍的兩張裸照外，還衍生複製了144張照片，當中不乏放大受害者胸部的特寫照。

控方陳詞時指出，被告行為大膽，嚴重侵犯受害者隱私，且大量複製照片以滿足私慾。此外，被告作為養父，年齡懸殊卻辜負信任，有必要予以嚴懲，建議法官判處被告監禁10個月至12個月。

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沒有預謀幹案，犯罪手法也不高明，僅用手機進行偷拍，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三個月又三周。

案展8月24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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