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赴新當詐團「跑腿」 大馬男判監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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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2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大馬男當詐騙集團跑腿，一個多月內至少10次到新加坡，向多個年長受害者接收至少19萬元現金以及首飾，今年1月在兀蘭關卡被逮捕，前天被判坐牢30個月鞭打3下。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葉忠俠（36歲，譯音）面對3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5年12月通過Telegram接獲一份前往新加坡向不同人士收取款項的工作。他被告知是為一家投資公司辦事，酬勞根據所收取的金額計算，佣金會存入其「Touch 』n Go」（一觸即通電子錢包）戶頭。由於被告當時手頭緊，未多作追問便接下了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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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葉忠俠落網後被押回現場，重組案情。（檔案照） 

被告在2025年12月15日至1月26日間，至少10次入境新加坡，按指示到全島各地向不同人士收取現款以及首飾。

被告在接收財物時會使用暗號確認對方身份，隨後再將財物轉交給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

## 5受害者年齡介於68至83歲



警方隨後陸續接到至少6名公眾報案，指自己落入假官員騙局，其中5名受害者為年長者，年齡介於68歲至83歲之間。

今年1月26日，被告企圖從兀蘭關卡出境時被警方逮捕，身上被搜出9件黃金首飾。

被告落網後，於2月2日由數名警員押回廟彎第44座組屋，以協助警方重組案情。據悉，該處就是其中一個面交贓款的地點。

被告在三名警員押送下，沿著組屋走廊緩緩移動，重組事發當天收取贓款的路線。

## 被告急需賺錢

明知違法仍繼續



案情顯示，其中一名受害者曾先後3次把錢交給被告。被告發現每一次收款的數額越來越少，便意識到這名受害者正在掏空積蓄。

另外，被告也發現向他下達指示的人使用的是假名。調查顯示，被告自2025年12月27日起便知道自己是在干違法勾當，身邊朋友也曾提醒他可能涉嫌違法。

然而，由於被告急需賺取佣金維持生活，便裝作不知，繼續按指示向受害者收取錢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