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度酒駕罪成被令終身吊牌 獅城男偷開他人車子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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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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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新南第四度酒駕，被控上法庭。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三度酒駕被定罪，終身被吊銷執照，獅城男卻死不悔改，去年又在沒有取得同意下開走他人的車子，之後酒駕被警方攔截，卻拒絕配合酒測，如今再被控上法庭。

《聯合早報》報道，49歲的被告李新南（音譯）面對五項包括酒後駕駛，以及在吊銷駕照期間開車的控狀。他同時還面對無第三方保險用車、拒絕向警員提供呼氣樣本，以及在未經車主同意下擅自開走車輛等的控狀。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於2025年9月10日，在未獲得一名未具名車主允許的情況下，擅自開對方的車子上路。

當日凌晨1時左右，他涉嫌酒後駕車行駛至機場路一帶，隨後被一名執行任務的警員截查。被告被指當時拒絕配合警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法庭文件並未披露隨後發生的具體細節，但後續的化驗結果顯示，他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至少135毫克，遠超80毫克的法定標準上限。

記錄顯示，被告早於2009年就首次因酒駕罪成，當時被判罰款2800元並吊銷執照兩年。

2012年，他因第二次酒駕罪成，被判坐牢兩周、罰款4000元，並吊牌四年。

到了2023年3月，他因第三次酒駕被定罪，被判處坐牢八周、罰款1萬元，並被法官下令終身吊銷各級駕駛執照。

儘管被告隨後針對其終身禁駕令提出上訴，但大法官梅達順已於2023年9月駁回了他的上訴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