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在圖亞斯檢查站(Tuas Checkpoint)的一次疑似走私攔截行動中,當局成功繳獲價值超過100萬新元(約78.2萬美元)的毒品。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和中央禁毒局(CNB)在周一(9月28日)表示,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和一名新加坡籍男子於9月23日被逮捕。
一名32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因試圖利用一輛馬來西亞註冊的摩托車在圖亞斯檢查站走私包括海洛因、冰毒和大麻在內的毒品而被捕。
ICA官員在對該摩托車進行加強檢查時,在車尾箱中發現了數包密封的包裹,雖然表面貼著「商業餅乾」的標籤,但被懷疑含有管製藥物。
隨後,CNB官員接到通知並進行了進一步檢查,發現了更多類似的密封包裹。
最終,當局從該摩托車中繳獲了近7公斤的海洛因、約1公斤的冰毒和1公斤的大麻。
同一天,通過後續調查,CNB官員在淡濱尼83街(Tampines Street 83)附近展開行動。
一名41歲的新加坡男子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捕。隨後,CNB官員對其住所進行了搜查。

9月23日,在淡濱尼83街附近從一名41歲男子及其住所繳獲的毒品。(照片:CNB)
當局從該男子及其住所中繳獲了約790克海洛因、602克大麻、127克冰毒、51克搖頭丸和21克氯胺酮,並沒收了33,086新元的現金。
ICA和CNB表示,在圖亞斯檢查站摩托車及淡濱尼住所中繳獲的毒品總價值估計超過100萬新元。
當局補充稱,此次繳獲的海洛因、冰毒和大麻足以滿足約4,598名吸毒者一周的成癮需求。
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1973年濫用藥物法》第7條,凡將超過15克二形嗎啡或「純海洛因」、超過250克甲基苯丙胺或超過500克大麻進口至新加坡或從中出口的人員,可能面臨死刑。
根據《1973年濫用藥物法》第5條,販運管製藥物或提議販運管製藥物亦屬犯罪。凡被判定販運超過15克二形嗎啡或「純海洛因」,或超過500克大麻的人員,可能面臨強制死刑。
當局表示:「ICA將繼續與CNB合作,防止通過邊境走私毒品。ICA也將繼續在檢查站進行安全檢查,以防止不法分子、武器、爆炸物和其他違禁品跨境走私。」
「CNB將採取迅速的境內執法行動,根據法律打擊毒品犯罪者和販毒者,以瓦解與毒品相關的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