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錢騾全島提款轉移20萬新元  獅城青年監4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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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3
Source: 獅城新聞

![當錢騾全島提款轉移20萬新元  獅城青年監4月2周](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5/17858855.avif?0)





被告白志祥面對8項控狀。（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因一則「高薪兼職」廣告，淪為詐騙集團的運鈔跑腿，8天內到全島多處提款機取款逾20萬元並協助轉移，結果不僅分文未得，還被判監禁4個月又兩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白志祥（25歲，譯音）面對8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及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4年4月被隨機加入一個發布兼職廣告的群組。他之後回應其中一則「運送現金」的工作廣告，對方聲稱月薪可達2000元。

一名身份不明人士隨後聯繫被告，稱其工作內容是在新加坡各處的自動提款機取款，再將現金轉交給指定人士。被告因貪圖酬勞接下這份工作。

被告隨後按照指示，前往新加坡芽籠峇魯第96座組屋一帶取走一個袋子，裡面裝有一張手機SIM卡及6張銀行提款卡。他利用該SIM卡註冊了新的帳號，以此接收犯罪集團的進一步指令。

同年5月14日左右，被告又拿到了另一張提款卡，並被告知所有提款卡的密碼均相同。

綜合控狀，被告在2024年5月1日至18日間，多次前往新加坡各地的提款機提款，42次提取共20萬零100元。每次提款金額皆按照不明人士的指示。

提款後，被告會將現金裝入塑料袋，並在午夜時分，把其放在芽籠峇魯第97座組屋指定地點。被告之後返回家中，並觀察到有人將現金袋取走。

## 未獲任何酬勞



調查顯示，被告在整個過程中，始終相信這些現金屬於犯罪或非法活動所得。

5月18日凌晨約1時45分，被告最後一次在明地迷亞路一台提款機提取了5000元現金。

當時，警方截停被告進行檢查，當場起獲5000元現金及7張提款卡。警方隨後逮捕被 告。

被告最終並未收到對方所承諾支付的酬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