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局：銀行應審查客戶涉煙霾環境風險 必要時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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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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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銀行識別、評估、管理和監督業務及風險敞口所涉及的重大環境風險，包括污染和森林砍伐所帶來的風險。

對於可能涉及造成煙霾活動的客戶，銀行應主動了解情況，評估客戶是否採取足夠措施預防和制止火患。

如果發現環境風險升高，銀行應採取適當措施，包括檢討融資條款、限制風險敞口，必要時終止與客戶的業務關係。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銀行識別、評估、管理和監督業務活動和風險敞口所涉及的重大環境風險，包括污染和森林砍伐所帶來的風險。

對於涉及造成煙霾活動的客戶，銀行應採取適當措施，必要時檢討融資條款，甚至終止業務關係。

金管局在前天（28日）發布的文告指出，銀行在評估環境風險時，也應考慮國家環境局根據《跨境煙霾污染法令》發布的相關信息。

如果客戶可能涉及導致煙霾的活動，銀行應主動接洽，獲取充分資料，以了解客戶在相關活動中扮演的角色和參與程度，包括是否採取足夠措施預防、偵測和撲滅火患。

當局指出，一旦發現環境風險升高，銀行應採取適當措施降低風險，包括附加條件、檢討融資條款、限制進一步的風險敞口，或重新評估同客戶的業務關係。

如果客戶明顯違反環境法規，銀行則應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包括限制風險敞口，或終止業務關係。

金管局表示，支持本地銀行明確反對焚燒行為的立場，並注意到銀行將在必要時採取強硬行動。

金管局早在2020年發布的《環境風險管理指南》（Guidelines on 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中列明相關監管要求，並在今年3月發布的《轉型規劃指南》（Guidelines on Transition Planning）中進一步闡述。

鑒於當前的煙霾情況，金管局已再次向銀行強調這些監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