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紅當跑腿 來新盜刷買奢侈品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23Ax9
Published: 2026-02-14
Source: 獅城新聞

![台灣網紅當跑腿 來新盜刷買奢侈品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9/17799350.avif?0)





被告和陸佑霆被捕時，警方查獲總價值逾3萬新元的奢侈品。（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台灣網紅和友人一起到新加坡買奢侈品來轉賣，實際上卻成了犯罪團伙的跑腿，盜刷他人信用卡，一天內買了價值逾3萬元的各牌奢侈品，被判坐牢兩年四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自稱是台灣自媒體創作者的被告呂民達（25歲）被控11項欺騙罪，他承認其中四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調查揭露，去年3月31日，被告的好友陸佑霆（28歲）收到一名女子羅佩敏的信息，稱有個工作機會，需要他到新加坡購買奢侈品回台灣轉賣，他則能從中抽取利潤。陸佑霆把這個工作機會告知被告。

兩人接下差事，並在羅佩敏的安排下，各拿一台已經安裝應用程式的手機，讓他們能用這個應用程式付款。

根據案情，兩人隔天飛抵獅城，預計逗留兩天，4月3日就返台。他們在羅佩敏的安排下入住酒店，之後到指定的奢侈品店拍下商品的照片，再由羅佩敏決定購買哪一件。

羅佩敏還向他們提供了虛構簽名的模板，並指示兩人事先練習這些簽名，以備店員要求時，不會露餡。

4月2日上午，兩人被加入一個聊天群組，隨後通過聊天群組接獲指示，使用各自的個人手機加入一個語音會議。

他們被指示要求銷售人員取出由羅佩敏預先挑選的商品。隨後，兩人使用個人手機為這些商品拍照，並將照片發到群內。

在獲得繼續購買的指示後，兩人會通過語音會議向同夥通報商品的價格。

接著，這些同夥會遠程將某些信用卡的資料載入應用程式，以進行代幣化處理。之後，兩人便使用這個應用程式為商品付款。

被告採用上述手法，於當天下午進入位於金沙的法國高端品牌珠寶店，購買一條價值4400元的吊墜，隨後又以類似手法在名店干案。調查顯示，兩人共使用了七張信用卡，每張信用卡均屬於不同的持卡人，而這些持卡人皆為各類電子商務釣魚詐騙的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