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反三條房地產代理執業守則規定 ERA接獲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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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0
Source: 獅城新聞

![違反三條房地產代理執業守則規定 ERA接獲警告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7/17779033.avif?0)





ERA產業網絡（ERA Realty Network）。（圖：Facebook/ERA Singapore）

房屋經紀在廣告加入不準確價格未被監管，經紀被停職後仍可在網站上搜尋到其資料等，ERA產業網絡（ERA Realty Network）接到房地產代理理事會（Council for Estate Agencies）的嚴正警告。ERA表示，理事會所提出的問題主要涉及人員管理和監督流程的改進，公司已重新檢討現有系統，進一步強化監督。

房地產代理理事會前天（8日）在網站上透露，ERA因違反房地產代理執業守則的三項規定，而在去年12月接到理事會發出的譴責信（Letter of Censure）。這相信是理事會首次對本地五大房地產代理公司之一做出譴責。

事件源於ERA房地產經紀Abel Ang Pei Xiong。他因發布包含不實及誤導信息的房地產廣告，而於2023年10月被理事會紀律委員會罰款1萬4000元，和停職五個月。

在此之前，理事會已在接獲多個針對他的投訴後，於2022年3月聯繫ERA主要執行員，要求公司審查其廣告信息的真偽。然而，ERA並未履行監管義務。

即使是在Abel Ang Pei Xiong復職後，理事會仍持續接獲投訴指他刊登不準確房價。Abel Ang Pei Xiong因此又在去年10月被罰款2萬8000元，並停職六個月。

理事會表示，ERA未有效管理和監督旗下房屋經紀，避免對方發布包含不實及誤導信息的廣告。此外，公司也未能建立有效的制度和流程來管理與監督被停職的房屋經紀，因為在Abel Ang Pei Xiong前年1月停職期間，公眾仍能在ERA網站上查詢到他和另外兩名被停職房屋經紀的資料。 

理事會也指Abel Ang Pei Xiong在2023年10月首次停職後，並未歸還房地產代理卡。ERA除了通知他歸還以外，沒有追蹤其是否真的履行，一直到2024年2月理事會提醒後，這張卡才得以歸還。

ERA：問題在於流程改進 未損害消費者利益 

ERA產業主要執行官林東榮在答覆《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表示，理事會提出的問題，主要涉及監管停職經紀的流程改進，而非對消費者造成損害。

林東榮說，被停職經紀的資料因技術延誤，未能及時從網站中撤下。雖然ERA有按照程序通知相關人員歸還房地產代理卡，但在後續的追蹤和跟進流程，公司確實發現了一些需要改進的空間。

「在獲悉這些問題後，我們立即採取了整改措施。我們對現有體系進行了全面審查與升級，旨在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完善合規追蹤機制，並加強後續執行措施。此次審查也幫助我們明確在哪些方面需要加強員工培訓，以確保在監督管理停職經紀方面，有更清晰的理解、更一致的執行方式和更明確的問責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