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有新加坡EP或PR身份，是否要向中國履行納稅義務呢？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23JPV
Published: 2025-07-17
Source: 獅城新聞

自己目前是EP、PR，是否需要報稅？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大家都比較關心的問題。

目前，問了比較多的是幾類人群：

**第一類：**

目前在新加坡是PR，中國護照。有中國戶籍，有些名下還有中國的房產。工作、收入、小家庭都在新加坡，父母在中國生活。有些客戶還持續在中國交社保（靈活人員），有支付寶、有中國銀行卡。已經在新加坡常住5年以上，偶爾回國中國探親，且不超過半年。

**第二類：**

目前是新加坡的EP，中國護照。有中國戶籍，有些名下也有中國房產。工作、收入都在新加坡，在新加坡常住了2年以上，有些單身在這邊，有些小家庭在這邊。父母在中國生活。有中國支付寶和銀行卡。有些還繼續在中國交社保（靈活人員）。逢年過節回國探親，不超過半年。

**第三類：**

我目前持有中國護照，擁有中國戶籍，在新加坡持有就業准證（EP）。名下在中國擁有房產，收入來源較為多元化：一部分來自新加坡的工作，一部分源於中國的業務收益，同時還在其他國家有投資並獲取相應所得。

由於工作和生活需要，我頻繁往返於新加坡和中國之間，有時在中國停留的時間會超過半年。在家庭情況方面，存在不同情形，有時我單身一人在新加坡，有時小家庭會一同在新加坡生活；另外，部分情況下父母隨我在新加坡居住，有時父母則留在中國生活。

我持有中國銀行卡，並且在中國還設立有企業。

如果你的情況也在上述的某個類別中，那麼別掉隊了，趕緊往下看。

**第四類：**

不是中國國籍，但企業或收入在中國，且在中國常住半年以上。

**你是中國稅務居民？**

相信對於這個問題，你在其他帳號上可能已經看過不少次了。但如果你還來問我，想必是還沒完全弄明白，或者信息太多，反而越看越迷糊。所以，今天我們就把核心框架拎出來，幫大家理清楚思路。

要判斷自己是否為中國稅務居民，其實就解決了一大半問題。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探討：

**法律依據**

查閱中國各類法律法規，關於境外人士的稅務居民定義相當零散且複雜。例如：

**➡️ 根據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第1條和第4條，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人士將被視為中國稅務居民：**

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83天，且沒有明確的出境居住打算（如外派、定居國外）。

在中國擁有「戶籍、家庭、經濟利益中心」等，雖短期在境外但通常居住在中國。

**➡️ 依據《關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判定標準的公告》等相關法規：**

無住所個人若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滿183天，且此前六年每年累計居住天數都滿183天，且沒有任何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則該納稅年度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意味著，對於在中國無住所的個人，連續六年每年在中國居住滿183天且無單次離境超30天，從第七年起需就全球收入在中國納稅。）

**權重分析**

當然，關於稅務居民判定的細節規定還有很多。我們從實際判定順序和權重角度進行排列，會更清晰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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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持續繳納中國社保（如養老、醫療、失業等）**



稅務機關往往會認為你「與中國有持續經濟聯繫」。

若你在國外生活工作多年卻仍持續交中國社保：

可能會被質疑是否真的已移居他國。

某些城市社保繳納需單位代扣，表明你仍有境內僱傭關係。

**📌 風險點：**若無合理解釋或已停止在中國居住，卻繼續交社保，將增加你被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的風險。

**✅ 建議：**若已完全移居他國，應考慮斷交社保，或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並解釋原因（如照顧國內父母）。

**② 用支付寶繳納水電費、物業費**



這僅屬於「生活痕跡」類證據。

如果你在中國有房產，交水電費並不能直接證明你人在國內。稅務機關通常不會僅憑這一點就認定你為稅務居民，但如果與其他證據（如居住天數、社保）疊加，可能會推斷你仍「實際居住」在中國。

**✅ 建議：**保留海外居住和稅務記錄，以證明這些只是「維持房產或家庭關係」的行為。

**觸發條件**

仔細分析後，你會發現權重排行的最後一項雖不是稅務居民判斷的直接標準，但可能是審查開始的「導火索」——是否被CRS系統回傳觸發中國稅務機關審查。

你的新加坡銀行或理財帳戶，只要系統識別你「可能是中國稅務居民」，該帳戶信息就會被回傳給中國稅務局。

那麼，哪些帳戶行為或設置最容易觸發CRS回傳到中國呢？

**情況1：開戶時填寫了中國地址（或未提供海外地址）**

例如，新加坡KYC流程中留的通訊地址是中國地址。

未提供居住國地址或稅務居民身份（如新加坡TRC）。

**📌 結果：**銀行默認你是中國稅務居民，帳戶信息會被回傳中國。

**情況2：帳戶中提供了中國手機號或電郵**



手機號以+86開頭。

通訊語言偏向中文，或綁定的是中國微信、支付寶。

**📌 結果：**被當作「疑似中國稅務居民」進行報送。

**情況3：未提供海外稅務居民編號（TIN）或只提供了中國身份證/稅號**

例如，你有新加坡PR身份，但開戶時未填寫IRAS稅號，只填寫了中國身份證。

**📌 結果：**銀行無法識別你是新加坡稅務居民，默認回傳中國。

**情況4：帳戶持有人是中國公民且未明確申明「非中國稅務居民」**

許多銀行會自動根據中國護照默認你有中國稅務義務，除非你提供反向證明。

**📌 結果：**帳戶信息被報送給中國稅務機關。

**情況5：帳戶中綁定的支付寶或微信帳戶收支頻繁，與中國關聯明顯**

CRS本身不回傳支付寶數據，但當帳戶交易與中國頻繁關聯時，銀行可能會在報告備註中提及。

**我需要報稅嗎？**

經過上述綜合分析，你是否對自己是否需要報稅有了初步判斷？依據前文提及的4類人群，對應結論如下：

**➡️ 第一類：新加坡永久居民（PR），且長期定居新加坡（超5年）**

❌ 大機率不被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新加坡是主要定居地）

❌ 無需申報中國個稅，但需妥善保存新加坡稅務居民證明

**風險與建議：**CRS信息交換可能引發審查，建議向銀行提交稅務居民證書（TRC）、新住址證明，並說明自己非中國稅務居民身份。

**➡️ 第二類：就業准證（EP）持有者，且常住新加坡超2年**



❌ 基本不被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居住重心已轉移至新加坡）

❌ 無需申報中國個稅

**風險與建議：**同樣建議保留好稅務居民證書（TRC）和新加坡稅務局（IRAS）稅號，避免銀行默認將信息回傳至中國。

**➡️ 第三類：收入來源多樣（中/新/第三國），頻繁往返兩國，部分人一年在中國居住超183天**

⚠️ 部分人員會被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

✅ 若同時滿足「在中國有住所」和「一年內居住滿183天」兩個條件，需申報中國個稅（涵蓋全球收入）

**風險與建議：**此類人群是重點審查對象，CRS易觸發中國稅局調查，建議仔細梳理收入結構，並詳細記錄居住天數。

**➡️ 第四類：非中國籍，但在中國有企業/收入來源，且常住超半年**

✅ 極有可能被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在中國有住所或居住中心）

✅ 需向中國申報個稅

**風險與建議：**鑒於已在中國實際生活並產生經濟利益，建議儘快合規申報全球收入。

**特別提醒（適用於所有類別）**

CRS會自動將你的帳戶信息交換至中國。若帳戶未申報你為新加坡稅務居民，或銀行系統仍識別你為中國居民，則信息將被報送至中國。一旦中國稅局收到信息，有權要求你申報全球收入。

以下行為易被中國稅局視為「在中國有住所或有經濟聯繫」：**持續繳納中國社保、擁有並自用/出租中國房產、名下有企業且有持續收入來源、長期綁定中國手機號、使用中國銀行卡/支付寶、未向海外銀行聲明「非中國稅務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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