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多次到超市偷東西 被診斷患強迫性囤積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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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9-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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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多次偷竊，被診斷患上強迫性囤積癖。（聯合早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新加坡婦女4次到不同的商店和超市偷走近1360元物品，庭上揭露她患有強迫性囤積癖，情況在冠病期間惡化，擺滿住家後，還放到屋外。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51歲的鄭麗思（譯音），面對六項偷竊、失信、以及牴觸破產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2月16日下午2時45分，在樟宜坊（Changi City Point）一間商店偷走5雙鞋子和一個斜肩包，放進一個紙袋，然後若無其事地拿了另一雙鞋子到櫃檯，要店員幫忙保管，等自己下班後再過來付款，之後離開。

被告於同月24日被捕，保釋期間再次犯罪。

去年4月8日傍晚5時，她於NEX購物中心舉辦的展覽會，偷走9件總值283元的圓領汗衫，然後在同天晚上9時58分，在NEX購物中心的職總平價合作社，偷走總價值574元的物品。

## 4次被捕仍不收手 婦女保釋期又偷竊



被告將偷來的物品裝入偷來的背包，排隊付款時，發現身上沒帶卡，於是打算離開超市，結果被超市職員攔下。

被告被捕後，保釋期間又再干案。她於去年9月8日晚上7時半，在來福士城購物中心的超市，偷走92元的物品。

被告星期四（9月19日）認罪，控方在陳詞時說，被告被診斷患有強迫性囤積癖。

律師陳詞時說，被告自2017年被診斷出有病後，就一直被病情影響生活，情況在冠病期間變本加厲，家裡沒有多餘的空間囤積物品，只能擺在家門外。

## 曾被判入窮籍 隔年牴觸破產法令



控狀顯示，被告除了偷東西，也於2018年9月27日被判入窮籍，但她於2019年2月13日，沒有向信託人（trustee）提呈財務清單（Statement of Affairs），因此牴觸破產法令。

她也在今年5月4日，在新加坡博覽館失信165元。

法官令控方準備報告，看被告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案展下個月21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