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歲女童買冰淇淋遭強暴 雜貨店老闆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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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1-17
Source: 獅城新聞

![11歲女童買冰淇淋遭強暴 雜貨店老闆不認罪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7/17574286.avif?0)





（新加坡訊）55歲雜貨店老闆涉嫌在11歲小五女童去買冰淇淋時，非禮及強姦她，事後女童嚇得跑出雜貨店求救，在一名陌生人的協助下報警。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10月28日，地點是位於裕廊西第52街第526座組屋的一間雜貨店。被告是雜貨店老闆拉瑪林甘 。

現年58歲的被告面對3項兩項非禮以及一項強姦的罪行，指他對一名案發時非禮11歲的女童，強吻和舌吻對方，還讓對方為他口交。

受害女童案發時就讀小學五年級，如今約14歲。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不認罪，案件今早在高庭審理。

控方在宣讀開庭陳詞中提到，案發當天，受害人兩次到雜貨店去。第一次到雜貨店時，被告給了她一包免費的飲料。第二次，受害人帶著錢來買冰淇淋，結果遭被告非禮及強姦。

根據控狀，被告非禮受害人的臀部和胸部、親吻她的唇，甚至舌吻她。此外，被告也讓受害人為他口交。

受害人隨之被嚇得跑出雜貨店，在一名陌生路人的協助下報警。

警方在抵達雜貨店後，當場向被告錄了第一輪的口供，並把店裡儲存電眼畫面的硬碟帶走。

被告事後接受精神評估，報告指他並沒有精神疾病。他也接受體檢，報告則指他某程度上患有勃起功能障礙症。控方表示，將在審訊中傳召26名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