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趁七旬董事患譫妄症 青年抵押房產套現百萬 購豪車名表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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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20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趁七旬董事住院被診斷罹患譫妄症時，把他的房產抵押為公司取得400萬元貸款，22歲青年將其中逾126萬元轉入自己戶頭，再將85萬元轉移到母親戶頭，之後用來買房產、股票、名表和馬賽地跑車等，如今母子雙雙鋃鐺入獄。

《新明日報》報導，現年31歲的男被告羅偉，在2016年犯案時年僅22歲，當時是一名全職國民服役人員。他共面對63項包括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失信及欺騙等的控狀。

本案女被告江雪英（61歲）是男被告母親，她被控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一項對公務員動粗的罪名。

母子倆皆不認罪，法庭針對羅偉所面對的其中35項控狀，以及江雪英面對的其中一項控狀展開審訊，其餘控狀則暫時擱置。

法官日前裁定他們罪成，前天判羅偉坐牢8年又4個月；母親江雪英同樣難逃法網，被判坐牢2年又6個月，她有意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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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江雪英前天被判坐牢2年6個月。

根據法庭文件，受害者是案發時73歲的葉福昌，他已退休並離婚，獨居於直落古樓的洋房內，但仍需償還房貸。葉福昌是Yip Holdings（簡稱YHPL）的董事兼股東，他的女兒則定居美國。

法官在口頭裁決中指，受害者於2015年底至2016年初結識被告，短短數個月後，男被告便於2016年4月成為YHPL的董事。

男被告隨後於2016年8月成立Yip &amp; Loy公司（簡稱Y&amp;L），擔任董事和股東。控方稱，這正是他展開犯罪計劃的起點。

男被告成立公司期間，葉福昌正住院治療，並於2016年9月被診斷患上譫妄症，其病情隨後惡化為失智症。其專科醫生在庭上供證時指出，他在確診當天進行的認知測試中，在方向感和短期記憶方面出現明顯缺陷，因此極可能無法作出複雜的財務決定。

然而，2016年9月底，男被告取得YHPL的股權，當時葉福昌將公司52.5%的股份轉讓給他。

同年10月，男被告以葉福昌的房產作抵押，向金融公司貸款400萬元。其中245萬元用於清還洋房的剩餘房貸；28萬1500元由貸款機構保留；剩餘的126萬8500元則於同年11月17日發放至YHPL戶頭。

隔天，被告便通過Y&amp;L公司將款項轉入自己的銀行戶頭，隨後有計劃地分散贓款，包括將85萬元轉入母親戶頭、在幸運商業中心購置產業、購買股票、勞力士名表及一輛馬賽地跑車等。（人名音譯）

## 法官：審訊過程未見悔改



男被告在審訊期間，對董事父女、他的前代表律師、警員以及控方等多人做出無端指控，根本毫無悔意。

法官指，男被告在整個審訊過程中始終未見悔改，應被視為加重刑罰的因素之一。

法官下判時斥責，被告具有明確的犯罪意圖，並把握最早的機會，直接掌控受害人戶頭內的餘額，在款項入帳僅一天後便轉走資金，行為惡劣。

不過，法官也考量到被告犯案時年紀尚輕，以及受害人所蒙受的永久性金錢損失有限，因當局最終成功追回逾100萬元款項。有關款項並非由被告主動歸還，他也從未自願退還任何資金。

## 母知轉帳額異常

卻按兒指示行事



女被告是兼職補習老師，清楚警方正在調查兒子，也知道兒子收入不多，轉帳的數額卻異常龐大，卻按兒子指示行事。

2016年底至2017年初期間，葉福昌發現公司戶頭款項不翼而飛後驚慌失措報警求助。

男被告隨後於2017年8月被警方逮捕；女被告則於同年11月落網。

根據控狀，女被告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間，允許兒子使用其銀行戶頭。

法官指，她明知兒子僅領取國民服役津貼，也知道警方正調查兒子涉及欺騙罪行，加上轉入她戶頭的金額異常龐大，因此有理由相信兒子涉及犯罪行為。

不過，法官強調，母子二人的犯罪程度存在本質差異。男被告構思並策劃整個犯罪計劃，而其母江僅協助掌控部分款項，並未從中獲得任何個人利益。

法官下判時也考慮到她當時需兼職補習維生，並照顧中風臥床的丈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