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球拍圖搶勞力士名表 18歲大馬男等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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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27
Source: 獅城新聞

![拿球拍圖搶勞力士名表 18歲大馬男等下判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5/17750225.avif?0)



蔡佳樂與同夥「組團」欲劫表商，企圖搶走一塊價值逾8萬的勞力士名表。（示意圖） 

（新加坡訊）馬來西亞一名18歲少年因手頭緊，竟與3名同夥「組團」，手持羽球拍，在新加坡企圖搶劫表商一塊價值8萬9300元的勞力士名表，結果表商及時報警逃一劫。

《新明日報》報道，18歲的被告蔡佳樂案發時是名學生，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共面對6項控狀，包括企圖搶劫、欺騙、牴觸濫用電腦法令，以及牴觸貪污、販毒及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他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同案別的被告還包括沈德仁（20歲）、約書亞（18歲）、沙士文傑、傑登。

案情顯示，34歲的受害者在網購平台售賣一塊價值8萬9300元的勞力士手錶。

今年5月26日，受害者的員工告知有人有意買表，並約在新加坡金文泰3道第432座組屋交易。

同天，傑登致電約書亞，稱有「工作」介紹，要他組建4人小組搶劫名表，並承諾事後每人分得1萬元。

約書亞同意後，找來被告與沙士文傑，再由沙士文傑招募沈德仁。4人將行動定於隔日，被告因急需用錢答應參與。

翌日（27日）傍晚6時許，4人抵達現場，因見到第一名潛在賣家身材魁梧而臨陣退縮。隨後，傑登因害怕提前離開。

餘下3人移至3樓埋伏，準備向第二名賣家下手。

晚上約7時50分，受害者抵達，3人計劃要求受害者展示手錶，若遭拒絕便恐嚇對方，再搶走勞力士名表。約15分鐘後，受害者上樓。

此時，沈德仁因害怕躲到電梯旁，被告與約書亞上前接觸受害者，被告手中還拿著羽球拍。

當約書亞要求查看手錶時，受害者察覺異常，拒絕展示並迅速離開報警，搶劫因此未遂。

被告於5月28日落網。

控方指出，儘管被告年輕，具備一定改造因素，但因罪行嚴重，需判處具威懾力的刑罰。

根據新加坡法律，企圖搶劫最高可判7年監禁及鞭刑，加上被告涉及多項與財產相關的控狀，案情更顯嚴重。

法官下令為被告安排緩刑與改造訓練評估，待報告出爐後再作裁決。被告目前繼續還押，案展明年1月6日下判。（人名音譯）

## 被告也出售銀行戶頭



被告也把自己的銀行戶頭出售給不明人士使用。

今年3月，被告通過社交平台結識一名陌生人，對方答應支付100元報酬，他便把名下銀行帳戶交給對方使用。

隨後，一名27歲女子誤信投資騙局，被騙將7108元匯入該帳戶。警方4月10日凍結帳戶內的詐騙贓款。

被告同一天在母親建議下主動報警，至今也未收到承諾的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