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威捷為何沒被打鞭？少女年齡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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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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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威捷。（圖：Facebook/Ian Fang 方威捷）

前電視藝人方威捷因多次性侵未滿16歲的少女而被判入獄40個月，網民質疑他為何沒被打鞭，受訪律師表示案發時少女已15歲而且是自願和他發生關係，在相關法令條文下，他可以逃過鞭刑。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前電視藝人方威捷因多次性侵未滿16歲的少女而被判入獄40個月，不少網民質疑他為何沒被打鞭，也有人認為他的刑罰太輕，記者訪問刑事律師解開謎團。

案中少女年齡助方威捷逃過鞭刑 

本地資深律師鍾庭輝受詢時表示，案件中的少女年已超過14歲，已過了法定強姦的年齡，所以刑罰一般不會包括鞭刑。

贏必勝律師事務所的流氓律師陳俊良也表示，案件中的少女在案發時年滿15歲，而本地被視為未成年的年齡是14歲。「所以假設少女在案發時未滿14歲，就會按照法定的強姦條文提控，那強姦罪的刑罰就會包括鞭刑。」

陳俊良也說，本地可以「同意發生關係」的年齡是16歲，意味著如果少女年過16歲且自願同意發生關係，那涉案的男生就可能不會被控上法庭。

另一個律師黃國彥也說，方威捷面對的控狀條文是針對14歲到16歲之間的少女，在相關法律條文下，其刑罰比較輕，沒有包括強制性鞭刑。

根據控狀，控方以性侵罪的第376A(1)(b)條文提控方威捷，在376A(2)(b)條文受刑，有關刑罰是坐牢不超過十年、罰款或者兩者兼施，法定的刑罰沒包含鞭刑。

初次犯罪 40個月刑罰其實偏重 

庭上揭露，這次是方威捷首次觸犯法律， 法官下判時表示方威捷犯案時並非一時衝動，而是利用少女的天真和脆弱的情感。他也認為方威捷一味要保全自己而試圖「操縱受害者」，行為極其惡劣，判他坐牢40個月。

有網民留言認為刑罰太輕。受訪律師表示以案例而言，他的刑罰其實偏重了一些，但整體而言算是公平的刑罰。

陳俊良律師律師說，40個月對於一個及早認罪的個案來說，其實偏重了，但方威捷在本案中有性剝削少女的成分，變成加重了他的罪責，所以刑罰會提高一些。

鍾庭輝律師說，40個月對於一個初犯者算是公平的。
